2009年9月16日星期三
自杀手段3000种(六)撞车、卧轨、农药
常规碰撞方法中,人撞车是自杀成功率最低的,因为人车不隔离的城区马路机动车基本限速在二三四五十以下,真正通行时可能因为马路拥堵,平均速度还会更低,再加上司机的反应时间刹车制动,碰撞的结果往往是残而不死,要死大都也是死于抢救无效或者司机“撞伤不如撞死”龌龊心里下的反复碾压。总之当事人受的罪是很大的。而作为主动寻死的当事人,也不能期望随随便便在哪里都能碰到二环十三郎、飚到70码的少数派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鬼。至于攀爬隔离带到高速上去撞车,这种想法是不推荐的,首先要做守法公民,另外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攀爬隔离带也是个很费力气时间的活计不具有突然性,驾车司机有很长的距离、时间来采取措施规避,最后这么干是拿不到保险赔偿的——其实就算当事人将自杀装扮成一场意外也很难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个是中国特色。小结,不推荐该方法。
要采用下面的方法当事人首先应具有驾照。
车撞车同样是不推荐的方法,不是因为成功率低,迎面碰撞的致死率是相当的高——碰撞速度是两车速度之和,时速高于100公里的碰撞车不坏人也坏掉了,不推荐是因为没必要去死还要至少拉个无辜的人垫背,真要看某个人不顺眼非要让他给当事人做伴也应当采取艺术措施拉他坐到当事人车上副驾驶的位置——这是车祸中死亡率最高的位置。为避免伤及无辜,当事人在选择碰撞车辆时应尽量选择吨位远高于所驾车辆的车型——比如驾驶小轿车死磕载重卡车、坦克等等,而且最好选择驾驶日系轿车,因为设计理念的原因,日系轿车的车身都不那么结实,很容易变形,因此在碰撞中就容易被对方以摧枯拉朽之势搞成一堆破烂——当然自杀当事人也就同样以破烂的形态完成了心愿。实际上日系车哪怕是和摩托车相撞,是肉包铁安全还是铁包肉安全也是个让人头痛的未知数。
车撞墙和过山车,这两个是比较推荐的方法,因为不容易伤及无辜,作为普世价值来讲财产损失总是比生命损失更容易被舆论接受——虽然在实际感受中可能恰恰相反——这也算是中国特色。采取这两种方法时为确保成功率首先当事人要把车加速到高速,怎么也要一百二朝上吧,接下来如果是选择撞墙还要在加速前确认一下选择的作业面不是豆腐渣工程——以免想死的时候反倒死不掉;如果选择过山车则要确信山路边的护栏是可以一气撞断的——最好是豆腐渣工程。有些当事人想要寻求刺激却因为地处平原地带而找不到落差够大的山路怎么办呢?时间充裕又付得起油钱就多跑几步路选个山高水清的地方,赶时间则推荐个变通的方法——从立交桥上飞下去也算不错了。
死因,依据碰撞产生的伤害不同而略有不同,总体来说大同小异,内出血、大出血、骨折、支离破碎什么的;死亡时间即时,作为主动的寻死者,基本没时间感受碰撞的痛苦。★★★☆
方法难易度,唯一的难处就是要会开车,这个在现如今实在不算什么难事,至于是不是开着自己的车自杀作为去死的当事人还在乎这个干嘛?★★★☆
死后形象,这一条的评分会相当的低,好多车祸死亡者的尸体会让看到的人呕吐,如果能保留全尸都是很幸运的事情,变成好多块是很正常的事情,最惨的就是被轧成肉泥又经受火烤,收尸都没法收。☆
17.卧轨——可供选择的包括铁路与地铁,铁路的优点就是几乎遍布全国各地,方便了全国各族人民,地铁的优点就是分布于市区各繁华地段,方便发达地区城市居民就近使用,并且可以制造新闻——卧铁路可能还会被压下去,卧地铁则是肯定会被人目击、拍照、录像加宣传的了。
机车由于巨大的惯性,哪怕是在减速状态,依然具有庞大的动能,车头碾死个人就和人碾死个蟑螂没啥区别,轧哪哪断,绝不含糊。而为了保证死亡的必然成功,身体垂直于铁轨方向横卧时,应确保躯干的腰部以上颈部以下的某部分贴合于铁轨上,有创意胆子大的也可以平行于铁轨方向卧轨——沿人体中线一分为二,瞬时死亡。至于卧地铁则应在列车进站前的一瞬跳下站台。对于想尝新鲜的新新人类,也可以来个与车头正面碰撞,目前的动车组时速可以达到250公里,正常行驶非减速状态的时速不会低于200公里,这么高的速度,这么大的动能,不知人体拍上去的时候会是在车头上摊成肉饼呢还是像个高尔夫球一样飞出去。
死因,人体组织器官破损,剧烈碰撞,碾压。死亡时间,即时,如果卧铁路时被腰斩,则还会存活一会儿后死于失血、脏器破损,如果直接压断胸部以上就是瞬时死亡。除腰斩外基本不会感受肉体痛苦,就是看着车头向自己冲来精神压力有点大。★★★★
方法难易度,很简单,躺在铁轨上等着或者跳下站台去就好了。★★★★
死后形象,视具体情况成为肉段或者肉酱不等,能留全尸的仅仅是极少数。☆
18.农药——这是农村女性首选的自杀方式,额外要提一点,普遍统计上来讲,女性的自杀率要低于男性,而唯独中国的自杀率做出逆转,是女性高于男性,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农村的自杀率高于城市,而农村女性的自杀率又远高于农村男性造成的,这也算是一个中国特色,其深层次原因尚无专门学术研究解释。
农药中毒按类型大致可分为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氨基甲酸酯类、杀鼠剂类等,具体中毒症状及急救方法可以用“农药中毒急救”为关键字搜索获得,但基本的临床反应不外乎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视力模糊、无力、胸闷、瞳孔缩小、呼吸困难、腹痛腹泻、流涎、肌肉展颤、昏迷、大小便失禁等。总之没有一样与舒服有关,整个农药中毒过程都相当痛苦,另外,即使通过抢救挽回生命,大部分农药中毒也会留下明显的后遗症,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智力下降、神经麻痹震颤等。
以上,可见用农药自杀真的不是一种值得选择的方法,看起来很简单,拧开瓶盖对嘴灌就是了,和喝啤酒没啥区别,但致死过程就是非人的折磨,因为农药很多都不是作用于神经系统,整个中度过程意识基本是清醒的,死亡体验非常糟糕。致死量没喝够更是抱憾终生。所以,不是一时冲动没得可选,真的不要选择农药作为自杀手段,自杀者求的是解脱,没必要恶心自己。
死因,中毒。死亡时间,只能说对当事人来讲比较漫长,具体数据没查到,并且服药量不同造成的差别也相当大,再加上死前的肉体痛苦,相当遭罪。★
难易度,简单,一个冲动,当喝水吃饭一样就咽下去了,只要别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就行。★★★★☆
死后形象,死前折腾那么久,尸体能好看就是怪事,总要做过清洁美容才能入眼。另据说部分农药与人体蛋白质、脂肪结合反应,会散发刺鼻异味,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自杀手段3000种(五)过劳死、吸烟酗酒、割脉
其实,过劳死属于典型的“被自杀”,说是“被”,主要是挑战这种生理极限极少是由于主观愿望作祟,劳动毕竟是谋生的手段而不是要命的符咒,总之肯定带有强迫色彩。说是“自杀”,则是由于现在毕竟不是奴隶社会,当事人基本的人身自由还是有的,而其没有选择另谋出路而是主动配合肯定存在找死的意味。
这种死法多见于男性,极少有女性因这种原因丧失生命(本人孤陋寡闻,没听说过),一个解释是女性比男性能承受更大的压力,或者女性更善于自我调节,在压迫到自己的生理极限前就可能通过崩溃、痛哭等方式宣泄掉这致命的危险。
过劳死的死因是疲劳过度、精力耗尽造成的猝死——心脏罢工、大脑当机、中风什么的。所以这种死法是很痛苦的,根据资质不同,过劳死的人可能需要不停工作三四五六天到三四五六月不等,一直到弓弦崩断的那一瞬到来前都要忍受肉体和心理的双重疲劳折磨——没有希望的无尽之路。★★
方法难易度,首先你要是男性,然后找个苛刻的老板,去做新时代的包身工吧。机会很多,推荐黑煤窑,也许在你的极限到来前矿坑的极限就已经到来了,可以少受一点苦。★★☆
死后形象,那么累的面容,看着让人心酸。★★★
14.吸烟酗酒——相对于奶粉,靠吸烟酗酒把自己搞死也许需要的时间更长。一般来说,这样自杀是一个长期任务,所以公益广告也说什么吸烟等于慢性自杀,这个慢性可不是一般的慢,整不好就是好几个五年计划过去了人也活蹦乱跳的,到最后咯屁的时候都不好说是自杀还是阳寿已尽。但再慢它也是自杀,为了加快这个慢性自杀的速度,可以逐渐给自身的身体加重负担,一天三包不够,那就一天六包,女儿红度数低那就上二窝头,一样不行那就双管齐下,在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内应发挥每一份余钱的价值,全部为慢性自杀贡献力量。
长久坚持下来,那么喝酒的肝也硬化了、肾也衰竭了、静脉曲张了、血压升高了,吸烟的比较简单就等着肺癌咽喉癌发作后癌细胞扩散吧。到了这一步,就算已经喝不动酒吸不了烟了,也是等死了,相对于之前那么多年的努力,这点等待的时间自然是短暂的,说不定某一刻,就全身器官衰竭,进了停尸间。
如果嫌时间太长,也有短暂的方法,就是短时间大摄入量,据说一支香烟所含的尼古丁可毒死一只小白鼠,20支香烟中的尼古丁可毒死一头牛,人的尼古丁致死量是50~70毫克,相当于20~25支香烟的尼古丁的含量。如果将一支雪茄烟或三支香烟的尼古丁注入人的静脉内3~5分钟即可死亡。老烟民之所以不死是因为平时吸烟时大部分毒素只是在肺部逛了一圈就逃走了,仅有微量进入人体,另外就是长久的吸烟对尼古丁等产生的抗药性。所以呢,想短时间达成目的就要深呼吸,让烟雾尽可能长时间的在肺部停留,另外就是不要停,一根接一根不间断的吸,奉送个小技巧,在把烟吸进去后喝口凉水可以大大压缩时间与减少预算。喝酒就简单了,直接上高度的,死命的往肚子里灌,实在不行就上医用酒精,再不行直接打点滴静脉注射,肯定能折腾死。要注意的是有少部分人天生对酒精免疫,虽然也能折腾死,但受的苦就大了,不推荐。这种快速自杀估计只要个半天一天的时间就OK了。
死亡原因,慢性自杀死因就是因为器官衰竭、病变什么的,像上文介绍的那样快速折腾呢则是死于酒精或者尼古丁中毒,但不管时间长短,都是很痛苦的,病痛的折磨是苦,吸烟喝酒到头昏眼花还要继续同样是苦。★★★
难易度,吸烟酗酒都是容易成瘾的,一旦上瘾,慢性自杀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不过快速自杀就是有些难度,而且整不好抢救过来可能还死不了又留下什么后遗症之类的。★★★☆
死后形象,醉鬼烟鬼或者时的形象就讨人嫌,死后就能顺眼了?★★☆
15.割脉——这是影视剧中喜闻乐见的一种自杀方式,不过除了龙套,很少有角色(哪怕是配角)会成功自杀,总是在最后关头被人撞见并得到及时抢救。其实,真实的割脉并不如影视剧中表现得那么简单——只需一把水果刀随随便便照着手腕来一下就可以——现实世界中真要照着这么做往往意味着死不成——连抢救都不需要——只会留下一道疤痕作为自杀未遂的纪念。记住一个重要数据,割脉自杀的成功率据说只有5%,剩下的95%都是不能采取正确的割脉方法而导致失败的。
想要割脉成功第一必须有一把够快够锋利的刀,最好是开刃的匕首什么的,便于用力,这里推荐使用三棱军刺(刮刀)——特殊的形状使其造成的伤口非常容易失血而且无法愈合,不过这个属于管制刀具,不太好买,一般来说,普通人能买到的最锋利的刀就是裁纸刀;第二必须能对自己狠毒——狠到可以对着自己的手腕毫不犹豫的用力来一刀的程度就好——准头不够时会需要酌情增加一到两刀;第三则需要割对正确的位置——腕部的动脉——中医切脉时手指所按部位的皮肤下,对于那些无知的同志我就再啰嗦一点——手腕靠近拇指那一边的外侧,手指按上去时可以感到里面一跳一跳的地方就是。腕部动脉在皮肤下六到七毫米左右,必须用力的割,才能保证割断,而且这一过程非常容易碰到神经,所以还要忍受相当大的疼痛。如果割不准,比如仅仅割破皮——这是生手非常容易出现的事故,或者只是割破了静脉等,往往血液损失还没有达到危及生命的地步伤口就可以靠人体自身的愈合能力止血收口,更惨的就是反复割反复不成功,结果光滑的手腕被刀痕搞得乱七八糟,人还算活得好好的。如果做不到这三点则建议当事人还是选择其它简便易行的自杀方法好,死去活来是很痛苦的事。当然,由于割脉自杀低下的成功率,对于那些仅仅是想吓唬人的自杀者来说这就是一个好方法了,而为了避免弄假成真,这下刀同样有讲究,只在手腕正中间的地方来一刀就是了,根据伤口的深浅不同出血量大概在二百到三百毫升不等,基本等同于一次献血的失血量,只要不是患有血友病、白血病等伤口无法主动愈合的症状,这种作假是不存在生命危险的。
如果割脉成功——动脉断开在一半以上,就可以看到血液如喷泉般从刀口处泵出,流量与流速与当事人的心脏有力程度成正比。因为是动脉破裂,只要不采取止血措施,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失血过多会让人感到寒冷,为了死的舒服一点,建议把死亡地点选在装满热水的浴缸,还可以顺便洗个澡,同样也寓意着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还有哲学意义。如果条件不够的话就选择床上吧,不过记得割完脉后把自己用棉被盖住——尤其是流血部位,这个主要是避免让血液喷的到处都是,让现场不好清洗,让人收尸就够麻烦的了,还让别人做清洁工甚至重新装修房子就太不厚道了,当然如果当事人非要欣赏自己鲜血四溅的艺术场面也不是不可以,别让人发现就好。
死因,大量失血,不过整个过程倒没什么痛苦的,除了那一刀伤口实际上并不疼,但不排除某些胆小人士在割脉后勇气丧失被自己血液喷射的场面吓到而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根据失血速度和个人体质不同整个过程大概耗时十分钟到半小时不等,但后期因为失血已经陷入昏迷,所以也不可怕。★★★☆
方法难易度,只要做到前文所述的三点,成功率还是有保证的,但可惜的就是大部分人保证不了,最难的一步就是对自己动刀,虽然相比于剖腹需要克服的心理障碍是小巫见大巫,但也不是生活在和平时期的花花草草可以随便达到的。★★★
把尸体表面的血液清洗干净后还是蛮好看的——当然这个仅仅是在尸体中比较,面容更苍白一些,尸斑更少一些等等。★★★★
自杀手段3000种(四)触电、绝食、精尽人亡
当一个人被雷电击中,电荷会经过该人身体较接近表面的部位,造成呼吸停顿、皮肤灼伤。至于家居电源的触电事故,电流对身体的影响则较集中于身体内部,造成心跳停顿。如果流经身体的电流达到5~20毫安培,会引致肌肉收缩,若触电者采用抓握的方式解除电源,便无法从电源撤出。
由上表可以看出交流电比直流电更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一般认为,对人类而言,100至250伏特的交流电最容易致命。电流对人体的伤害主要在于加热身体组织以及干扰神经控制(尤其是对心脏的控制)。另外,电流频率对肌肉收缩的程度有所影响,亦能导致心跳停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电流的频率远高于普通交流电频率(该频率通常是50Hz或者60Hz),会因为电流的集肤效应使得电流大部分经由体表流过,对体内的器脏影响相对小很多。如果电流通过头或胸部,较易导致触电者死亡。而普遍认为的致死电流则是100mA以上。各国制定的安全安全电压标准则在12(潮湿)~36(干燥)伏之间,认定在此范围内的电压不会产生对人体有伤害的电流。
综合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对广大群众来讲最方便的触电自杀方式就是去捅插座,当然简简单单的随便行事是不提倡的,因为当事人的最终目的是自杀而不是体验触电的快感,草率行事与意外触电一样虽然都可能致死,但也都可能活下来,死或生的概率同样都很大,所以还是讲究方法的。
电流通过人体的路径不同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也存在差别,最危险的是从左手到前胸或者从手到头,其次从手到脚、从左手到右手也是很危险的;相对来讲左脚到右脚则是对人体伤害最小的,不过一旦摔倒则容易造成全身触电的情况。因此,对自杀者来讲,触电时就要控制电流流经心脏、脊髓、中枢神经及大脑这样的致死部位,并且尽量延长触电的时间。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拆掉一个电源插座线的绝缘外皮,把裸露出的火线和零线中的一条缠到手腕上,另一条缠到脖颈、耳朵甚至咬在嘴巴里——如果分不出火线、零线、地线的差别,那就找那种插头只有两个脚的插座,对三脚插头来讲地线就是最上边的脚所连接的电线。缠好电线后迅速的把插头捅进通电的插座里,然后就等着被人收尸吧。
学过初中物理的都知道,电发热公式是:Q=I2rt,Q是产生的热量,I是电流,电阻r,t为通电时间。所以触电是会把某些部位烤熟的,典型的特征有:1)电流斑——是在电流出入口皮肤上,由于电流热(120℃以下)的作用所形成的典型性烧伤,又叫电流标记。2)电烧伤——在电压高、电流作用时间长、触电部位温度高的情况下,易形成电流烧伤。电烧伤可以使电流斑颜色变成黄色、灰褐色或褐色,甚至炭化变成黑色。电烧伤不仅可以使表皮剥脱,肌肉组织崩裂、脱落、肢体断离,有时甚至可伤及骨质,使骨组织溶化成骨珍珠颗粒。另外,严重的电烧伤还可见到毛发烧焦、衣服烧着或撕碎,手表、钮扣、鞋钉等金属物品的溶化现象。3)皮肤金属化——当金属电极与皮肤接触时,金属微粒沉着于人体皮肤或组织深处,这种现象叫着皮肤金属化。由于接触皮肤金属的不同,所形成的皮肤金属化颜色也就有别。如铜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淡绿色或黄褐色,而铁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灰褐色。电压愈高,电流作用时间越长,皮肤金属化现象越明显。4)尸体常可见到呈红色或红褐色树枝状的雷击纹,可以作为受到雷击的有力证据,但是,这种花纹容易在短时间内迅速消退或消失。5)此外,电击死尸体还可检见一般窒息征象和内部器官损伤征象,如尸斑呈暗紫红色、心外膜出血、肺膜、脑膜出血、水肿等。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如果当事人触电的选择不是普通的民用电而选择高压输电线路的话,电流产生的高温足以把整个人体碳化。这种死相会见于由于错误操作而死亡的基层电网职工中。
这里再说下电刑,非致死电流产生的痛苦足以使电刑在酷刑榜上名列前茅,这种痛苦并不随通电时间的延长或者对受害者反复通电而减弱,相反有增强的趋势,主要原因是造成疼痛的机理不太一样——电流使皮肤痉挛引发的剧痛,通电时的接触点还会选择乳头、下阴、尿道这类神经末梢非常丰富的部位,因此电刑不像其他刑法那样能够忍受,同时遭受电刑次数过多对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不可逆击打损伤。普通人能够接受到的电刑就是执法机关的电警棍了,这种电刑的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小,通电时间短,因此虽然会造成肌体的暂时麻痹失能,甚至大小便失禁,但实际伤害还是较小的,不过虽然如此,对同一部位的反复电击还是会造成永久伤害。
死因,心脏或神经麻痹,组织器官烧伤;死亡时间,电流强度够大的话也就是数秒的事就可以结束生命,然后就是电流的鞭尸过程。这是一种突然地剧痛,也许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失去知觉。★★★★
方法难易度,现代社会只要不是停电总是可以进行,也不用花太大的力气。★★★★
死后形象,通电时间过长的话,尸体如上所述并不美观,也许还会大小便失禁等等,给收尸者造成一定的麻烦。★★★
11.绝食——华夏历史上最有名的饿死案例大概就是那个“不食嗟来之食”,不过真实性好像不太可考。人不吃不喝能够忍受的极限大概在七天,如果只喝水不吃饭可以长达半个月以上,而所谓的辟谷一般会少量的补充果汁、米汤等,加以训练甚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坚持三个月以上。所以饿死真的是一种非常缓慢的自杀方式。饿死的痛苦主要在绝食初期——一两天——的饥饿感,后来反倒不会感觉到饥饿甚至不会想吃东西,持续存在的状态包括身体无力、精神萎靡、嗜睡等,临死前基本处于昏迷状态,对外界反应非常迟钝。尝试绝食自杀最大的困难就是能够在最初的一两天内忍受肠胃摩擦产生的阵痛和由此产生的强烈饥饿感,只要能坚持到饿得站不起来,那后面就是缓慢的等死而已——静静地感受生命随着时间慢慢流走。一旦饿到完全脱力,这时就算已经不想自杀也已经无法自救,只能期待老天开眼,有其他人发现当事人的存在并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缓慢的补充水分、流体营养物质等,这个时候如果大量剧烈进食很容易导致猝死。
由于绝食这种自杀方式所需的时间实在太长,因此要尽量的选择封闭空间来实施这个方法,避免因意外被他人发现而导致自杀半途而废。实际上这个地点一般相当容易获得,单身的人就是自己住的房子,非单身则建议租一套短租房——为避免房东打扰,租期尽量再三个月以上。这之前记得交足水电煤气费,如果邻里关系比较好最好还和邻居打个招呼说要有一段时间出差。
题外,绝食也会作为一种非暴力的抗争手段,战俘或者烈士就很可能通过绝食的方式来迫使监管方答应一些条件,现代中国最著名的绝食事件大概就是八十年代末的那场风波。当然这种绝食一般都是不会发生生命危险的,因为其一直是在被监控的情况下进行,一旦因为饥饿昏迷也就是抢救开始的时候。
死因,饥饿、营养不良。死亡时间,七天以上,对自杀的人来说,这个时间实在是太久了。★
方法难易度,最大的苦难是心理上的,要用很强的意志克服住肌体进食的本能需要。能够采用这种方式自杀的人必然对自己很狠毒。★★
死后形象,一般所说的饿脱了相,包括黑眼圈、两颊深陷,肤色苍白或者蜡黄等等,但终究还是人样。★★★★
死亡率,不吃不喝还能不死的人类是不存在的。
12.精尽人亡——俗语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对一个男人来讲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也许真的是很香艳的死法——虽然对女性来讲这个绝不是值得怀念的经验。精尽人亡究竟能否作为一种自杀方式实际上本人是持怀疑态度的,一个有心思在女人身体上耕耘的男性——体验着最原始的源自本能的快感时还能否存着自杀的心思是相当值得怀疑的,不过,也许有些人就是这么变态呢。
只有在小说中,才存在采阳补阴的秘术能够让除天阉以外的所有男人都泄尽元阳而死,现实中,真要做到这一点却是很讲究资质的,这个资质不是说有多好,而是说有多差,比如存在不适宜进行交媾的心脏病、严重的血栓或者血小板偏少容易脑溢血等等,总之就是那种绝对要不得剧烈运动和强烈精神波动的隐疾。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下面那玩意还要好使,不能软而不举,举而不硬,硬而不久,总之在性上还是一个健康的男人。再搞点蓝色的小药丸和兴奋剂什么的,来场狂野的性爱,多种原因一结合,找死的可能性还是相当高的。要注意的一点是,实施该方法的地点尽量远离具有抢救功能的医院诊所等,以免救回来,要死要活的折腾实在太麻烦了。
其实上面这种方法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精尽人亡,但真的脱阳而死就算不能完全归于意外也是相当拼人品的事情,远不如以上介绍的那种具有可操作性。
这种方法局限于少部分男性,也许有人思考女性是否也有相对应的自杀方式,本文观点是不可能:诚然,女性也是可以因交媾猝死的,因轮奸而致死也不是罕见的事——实际上可以认为只要人数够多所有的女性都可以被奸杀,但不管怎么说,对性一事,女性终究还是被动的承受者而不是施与者,真要在交媾中猝死了,男方对女方是否具有不适宜交媾的体征状况知不知情的条件也仅仅是判断属于谋杀还是误杀的依据,而不能把女性死者作为自杀处理。
痛苦程度,这个应该是典型的痛并快乐着,性福到死,不过因交媾诱发心脏病、血栓等发病时还是相当难受的。
死亡时间,如果算上交媾的时间,就太不好判断了,仅算发病致死的时间则一般不超过十数分钟。★★★☆
方法难易度,要达到这个方法的自杀条件很难,而且成不成还要看运气。★☆
死后形象,裸着也就裸着吧,死后谁还计较呢。★★★★
自杀手段3000种(三)自焚、氰化钾、切腹
自焚既然是燃烧生命的呐喊,地点自然不会选的偏僻,所以什么靖国神社、棒子的总统府前,各地的中心广场、政府大楼一般都是首选地点,而这种事情一旦没有新闻管制住,那也必然闹得沸沸扬扬。其实,如果真的烧死还好,最怕的就是烧不死,被附近的人将身上的火扑灭了。想想吧,全身大面积烧伤,破相是必然的,组织液不停地从肌体中渗出皮肤,疼痛入骨,却由于口腔呼吸道灼伤而不得不压抑自己的呻吟声,肌肉损伤也是肯定的,再也不能灵活移动,哪怕抢救成功也会在身体表面遗留下大面积的烧伤疤痕,人不人,鬼不鬼,当事人自己都不忍心看自己那副惨样。
对只想简简单单死去的人这是绝不推荐的自杀方法,汽油产生的两三公尺高的火焰灼烧着肉体,大脑会感到剧烈的灼热感和疼痛感,为了扑灭火焰减少痛苦而徒劳的在地上打滚,呼吸道灼伤又无法忍受的发出吓人的嚎叫。如果皮肤有三分之一以上坏死的话,有百分之五十的人会死去,如果坏死三分之二以上,几乎毫无例外地都会死亡的。到达死亡的时间是各不相同的,全身皮肤被烧得像炭一般焦黑时会当场死亡,火被扑灭后用救护车送往医院的,身子动弹不了,便在极度痛苦的情况下迎接死亡的缓慢到来——一般会经过半天到一天,少数情况下则会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忍受五天以上的折磨而死。最可怕的就是经过漫长的医治留下一条生命,全身带着烧伤的痕迹继续活下去。
死亡时间,哪怕当场死亡也是个问,找不到资料也不好猜测;但整个死亡过程必然伴随着极大的痛苦,包括心理上和肉体上的。自焚自杀所导致的死因有休克,缺氧及高热引起的重要器官热凝固等。☆
难易度,收集工具相当容易,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搞点汽油、柴油、酒精绝不是难事,最难的是克服内心的恐惧来选择这种激烈的死亡方式。可以说能够采用这种方法的自杀者多多少少都有精神方面的执念。★★★
死相,烧死的人你还希望他存在什么美感?这也许是除了支离破碎外最无法让人忍受的尸体形象。★
为保证成功率,推荐将汽油与白糖按照二比一的比例混合,这样的溶液具有相当高的粘性,可以保证粘附在人体上长时间燃烧,也就是尽量缩短死亡时间,保证能够当场死亡。
8.氰化钾——是氰化氢的钾盐,无色、有杏仁味、外观与糖相似并且易溶于水的固体。如果不是因为它属于管制药品,在服毒自杀的手段中无疑会是最受推崇,方法最普及的一种。实际上氰化钾、氰化钠等广泛应用与安乐死、注射死刑等。只要挖耳勺那么丁点的分量吃下去,用不了10秒钟人就会失去意识,到死亡也不会超过一分钟,几乎无机会抢救,而且它并不难吃!如果没有牺牲生命的觉悟,最好还是敬而远之交给专业人士来处理。
不但是氰化钾,所有的氰化物均属剧毒,中毒原因是氰化物进入机体后分解出具有毒性的氰离子(CN-),氰离子能抑制组织细胞内42种酶的活性,如细胞色素氧化酶、过氧化物酶、脱羧酶、琥珀酸脱氢酶及乳酸脱氢酶等。其中,细胞色素氧化酶对氰化物最为敏感。氰离子能迅速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阻止其还原成二价铁,使传递电子的氧化过程中断,组织细胞不能利用血液中的氧而造成内窒息。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故大脑首先受损,导致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此外,氰化物在消化道中释放出的氢氧离子具有腐蚀作用。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或吞服大量氰化物者,可在2-3分钟内呼吸停止,呈“电击样”死亡。
氰化物并不罕见,实际上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尤其是生物界。氰化物可由某些细菌,真菌或藻类制造,并存在于相当多的食物与植物中。在植物中,氰化物通常与糖分子结合,并以含氰糖苷形式存在。比如,木薯中就含有含氰糖苷,在食用前必须设法将其除去(通常靠持续沸煮)。水果的核中通常含有氰化物或含氰糖苷。如杏仁中含有的苦杏仁苷,就是一种含氰糖苷,故食用杏仁前通常用温水浸泡以去毒。否则,成人一次服用苦杏仁40~60粒、小儿10~20粒可发生中毒乃至死亡。未经处理的木薯致死量为150~300g。
死亡时间,剂量足够情况下,一分钟以内,痛苦程度,大剂量中毒常发生闪电式昏迷和死亡。摄入后几秒钟即发出尖叫声、发绀、全身痉挛,立即呼吸停止。评价★★★★
难易度,管制药品,这玩意比处方药难买。★★
死相,事先摆好姿势的话,咋一看还以为你睡着了。★★★★★
9.切腹——是流传于日本的一种独特的自杀方式,与其津津乐道的武士道精神密切相关。
剖腹的原因,主要包括——1、战争失败(如浅井久政) 2、引责: 对过失承担责任 3、牺牲: 以自己的牺牲来拯救部下或同僚生命(如清水宗治) 4、谏死: 为了劝谏主君(如平手政秀) 5、名誉: 为保住自己的脸面 殉死 6、先腹: 比主君先行踏上死途 7、追腹: 义腹 为了尽士道义理 8、论腹: 为了树立名声 9、商腹: 为了给家族和子孙带来恩惠 10、诘腹 无念腹: 痛饮悔恨之泪的剖腹 11愤腹: 愤慨于无实之罪的剖腹 12刑死: 武士专用的刑罚(如泷善三郎)。
独自切腹者多数采用下列几种方式:其一,用力在腹部自左至右,横切一刀;再从下至上,直切一刀,成为十字形,达到心脏为度。其二,腹部横切一刀,立即回刀割断自己的咽喉。其三,腹部横切一刀后,立即用刀向心窝刺入,再用力向下拉,成十字形。切腹者明知这样死法肉体上很痛苦,但必须始终忍住痛苦不出一声,积极达到目的。临死时要保持清楚明晰的意志,按照仪式一一做去。第一,要使尸体不倾斜,只许向前俯伏。如仰面朝天,便算失仪。第二,腹上刀痕不许皱折。第三,双膝须合拢,如松开了,就表示不够修养。最后对于自杀用的武器也得安置妥当,不能任其散乱。切腹者不但死志坚强,固执礼仪,并能超脱生死的观念,实在当得起‘硬汉’的称呼。不过上述最后一个要求‘自杀用的武器也得安置妥当,不能任其散乱,这个似乎有很高难度。
切腹是很痛苦的,不过事实上这种痛苦也是刻意要造成的。切腹者要用一刀以上,切开自己的腹部。由于自己除去内脏过于可怕,所以切腹的方式最后做了修改,变成由切腹者自己划上一刀。第一刀切开腹部之后,由朋友或可信赖的家臣立即补上慈悲的一刀,砍下切腹者的头。这种来担当补刀的行为的人称之为介错,担任介错的人是非常的荣幸的。虽然有这出于善意的致命一刀,但第一刀仍然需要切腹者相当大的自我修持,才能下得了手。
有介错人帮助的切腹仪式过程如下:切腹自杀者穿着庄重服装,用来切腹的刀放在他正前方。刀可能用特别的布料垫著。武士会作死亡的心理准备,例如写作称为辞世之句的诗歌。待他和身旁的介错人助手准备好,切腹者会揭开身穿的和服,拿起刀,捅进自己腹部。切腹者首先从左至右的切割,然后作稍微向上的第二刀,让其肠脏溢出。切出第二刀之时,介错人进行抱首,即挥刀向切腹者的脖子斩下,但不完全斩断,让头和脖子仍有一丝牵连。由于这一刀要非常精确,介错人一般是剑道高手。切腹者会和介错人预先统一何时彻底完成斩首。
亦有一些切腹者会以扇子或木刀来代替切腹用的小刀,作为形式上的切腹,事实上是被介错人直接斩首而死。此即扇子切。
死因:大量失血,内脏损伤,断头
死亡时间,为了保证能够完成整个操作,切腹者的动作一定要非常果决、迅速,否则很可能由于失血过多而提前昏迷死亡。我猜,三十秒内是个比较合理的数字,当然这不计算准备时间。痛苦程度,切腹的精神压力很可能还大于肉体痛苦,有猜测把腹部划开第一刀后身体很可能就对痛觉不再敏感。★★★
方法难易度,首先你要保证自己是个日本人才能选择这个方法,然后还要克服巨大的心理压力给自己选择一个这样痛苦又必须严守礼节的死法,另外主要步骤还要独立完成,非大毅力、大勇气者不能行。★★
死后形象,如果严守步骤,日本人认为死者有着绚丽的美感,未办到则无法达成切腹目的,但不管怎样,死者都是开膛破腹,脑袋搬家。★★
自杀手段3000种(二)跳楼、坐化、心理暗示自杀
跳楼并不需要多高的落差,如果掌握好落地姿势,从椅子上摔下来也可以摔死——头部先着地造成的脖颈断裂,如果运气够好,1000米以上的高空也不能把人摔成肉饼——历史上几个倒霉又幸运的跳伞者。不过如果作为通用手段来介绍,还是推荐七楼以上或者垂直落差20米以上,而且越高越好——本人大学时的三起自杀事件有两位当事人是从教学楼的五楼跳下来的——教学楼的层高要比住宅高些,等价于住宅的话差不多就是七楼了。另外要注意的还有一是最好不要选择人流密集的地方作为落地点,不然当事人是自杀还是准备拉垫背的搞谋杀呢,甚至因为有垫背的存在,而当事人自身无法死成,毕竟这不是猜测而有过新闻报道实例。按周星星的台词,乱扔东西是不对的,砸到人就不好了,就算砸不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了,更何况乱扔的还是个大活人。就算当事人瞅准了落地点附近没人的时候再跳,也不能保证下落的一两秒内没人走到这个区域。在这里还是要提提本科跳教学楼的两位当事人,他们的跳落时间一个选的是课间休息,一个选的是晚自习下课,都正是人流密集的时候,没有砸到人还真是当时附近那些同学的幸运;二是落地点最好应是坚硬平整的地面,也就是停止性好,当事人与落地点之间也没有绳索,遮阳布,花架,树木一类遮挡阻拦的东西,其实如果速度够高,这类东西并不能改变摔死的结果,但它们会造成当事人的死亡形象相当难看,甚至不留全尸、支离破碎。毕竟整个人拍到地面与整个人拍到横梁或者绳索上身体局部所受的压强绝不是同一个概念;三是莫要犹豫,一旦想用跳楼的方式结束生命就应当迅速执行,不要站到窗户上或女儿墙的时候再干什么缅怀过去抒发情感的杂事,这类事情应当是先办好,尤其在当事人还存在恐高症状时更是大忌,如果当事人没有勇气直接跳下去,那说明寻死的愿望还不强烈,建议先退缩下来另寻时机。
号外,跳楼的最高境界是跳热气球、跳机等,反正是为不走寻常路的当事人提供的建议,不过这些方法的难度也很大,并不是随便某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变通的方法就是寻找某区域的地标性建筑,在当代中国,这类地标性建筑往往也意味着很高耸很宏伟,基本可以满足此类人的心理。当垂直落差足够大时,对其它条件的要求就会降低,只要有足够高的速度,哪怕是拍落在水面,也不会比拍在水泥墙上感觉更柔软,那种冲力甚至可以折断钢铁,更何况是血肉之躯。此时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死相是否够难看了。
死亡时间即时到数分钟,死因是剧烈冲击造成的器官功能损伤,如果冲击伤害到了要害部位如头部颈椎等,则立刻死亡,如果是肋骨骨折造成的肺穿孔内出血等则会有一小段时间的死亡过程,但这一过程并不痛苦,大概是因为剧烈冲击造成的神经麻痹?只有摔不死才是最痛苦的,如果摔成全身瘫痪那可真是生不如死。★★★★
实施难易度,老少皆宜,因地制宜,随时随地,成本低廉,除了全身瘫痪和植物人,理论上任何人都可用此种方法结束生命。★★★★★
死亡形象,最严重的会支离破碎,轻度的则是多处骨折,反正绝不美观。★★☆
坠落高度不能无限制增加,如果不穿防护服,大概七千米的高度就足以让活人在下落过程中冻死,也可能窒息死亡——冻伤肺部、高速冷空气让呼吸不能什么的。如果能到平流层,内外压力差会让人爆体(内出血)而亡。平流层以上,近地轨道以下则会让人体(不说人的原因是在这种环境下暴露的必然结果就是马上死亡)化作一颗流星,如果承受阳光直射也许会被烤熟。再往上达到近地轨道人体则会变成一颗卫星。再往上就没必要说了,现阶段哪个太空国家也不会专门运个人达到那种高度仅仅是为了自杀,估计也就是福布斯排行榜上的富翁才有这种实力。
成功率,仔细选择地点和高差,死不成是不可能的。
5. 坐化——说了那么多简便易行的,换个口味,再说个极少有人能够使用的方法。据说有些佛教高僧能够预知大限将至,于是提前告知弟子门人,然后到时候一声阿弥陀佛就以打坐的姿态了断生机。野史轶事中也记载某些大能也会自己给自己办葬礼,宴请宾朋做个告别,礼宴完毕自己就转回内堂卧室直接飞升。这种事情普通人根本没法验证,唯一贴边的就是有些久病在床的老人可能会感到自己不久于人世,把该见的人见过,该说的话交代之后就老去了,回光返照就是指的这种事情——但这绝不能算是自杀,只能说是正常死亡。至于高僧的坐化或有道之士的飞升属不属于自杀的范畴值得商榷,但本文是倾向相信的。只是这种手段难度未免太高了些,参考评级的话也是个围棋九段。我猜这应该算是一种深度的自我暗示(催眠),简单说就是我想死,就死了,用英语就是 I think,and I can。鄙人小孩子时对身体的控制力算是比较高位的,还做过这样的一种傻事——控制自己的心脏停止跳动,持续了大概七八秒钟,当时无论是摸胸口还是摸脉搏,都察觉不到跳动,直到忍不住放弃控制心脏才重新跳动。我当时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现在同样也做不到,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缺乏锻炼,也许是神经不活跃,也许是生命力下降,也许是因为后来做过心脏手术修补了先天多出的那个心眼。小时候我能憋气50多秒而现在十五六秒就已经是我的极限。不管如何,主动的控制心脏停止跳动都显得不可思议,心脏是靠植物神经控制的,而植物神经是不靠大脑控制的,理论上主观能动性对心脏的正常工作是无法干涉的,一般不正常工作也无法干涉包括罢工,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一般是持怀疑态度,可惜这是我自己做到的只能相信。举这个例子就是想说明,纯粹靠意念自断生机对人来说是可能的,只是方法比较高端,普通人办不到而已。一个不恰当的类比——人像计算机一样在条件具备时对自己下达了一个自动关机的信号,然后他做到了!
死亡时间即时,就当是即时吧,虽然不能验证,不过这么高端的技术死起来还婆婆妈妈谁还愿意使用,直接跳崖得了。★★★★★
难易度,从使用这种方法的人的稀少程度也可看出这是类似于核武器的战略级别的技术。☆
死后形象,安详和蔼,让人高山仰止,顶礼膜拜。★★★★★
成功率,这种方法对会的人是100%,对不会的人就是个笑话。
6.心理暗示自杀——这个还是单独提出来,不过跟坐化也有一些关系。先说下什么是暗示自杀,就是通过一些外部条件来达到自杀的目的,这种外部条件实际并不致命。相比坐化仅靠自身的意念达到终止生命的目的,心理暗示自杀就需要一些外部条件刺激。这样就容易了不少,不过不经过训练也很难达成。剧烈的疼痛是可以让人猝死的,伤害低点是成为植物人,或者昏迷,这是大脑的一种保护性机制。利用这种机制,一个人通过训练可以自己欺骗(暗示)自己,让大脑相信一些不太剧烈的疼痛是可以致人昏迷甚至死亡的伤痛,然后在身体真的承受这种伤痛的时候让身体产生意想中的反应——昏迷、甚至死亡。不过一般人明显不会这么干,如果真要自杀,没必要进行这种训练,有更多容易、痛苦小的方法。所以这种训练实际上经常是一种反向应用,训练一个人承受严刑拷打的能力,直到在熬不住时再主动的昏迷。最后的应用仅仅是在情知必死时为减少之前痛苦而不得已的方法,也不一定什么人都能做到,哪怕经过训练。
死亡时间,单纯的看这种方法的死亡时间是即时,但如前所述考虑到这个方法的应用环境,实际上在死亡前当事人也许会承受相当时间的煎熬。★★
难易度,干得出这种事的人一定可以对自己狠毒,还要受过专门的训练。★
死相,受到严刑拷打,也许血肉模糊甚至肢体残缺。★
综合评价,这绝不是愉快的自杀手段。选择它往往是因为生不如死,求死不得。成功率无法得知。
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
自杀手段3000种(一)上吊、绞死、自缢
自杀是违背本能的行为
死亡并不一定是苦难的终点
从死因上来讲,自杀和他杀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
正文:
3000并不是个确数,仅代表很多,古时三者为众,现代社会发展了,所以用3000表示一下多的意思。其实写出3000种死法说难也难,凑数也绝对容易——只要精确到分子式,能致死的化合物也能凑够了,不过这么写也忒无聊了些。
本文尽量写得充实些,也欢迎他人发挥想象力补充,展示尽可能多样的自杀手段。正文内容中会有很多猜测,第一是资料并不好找,第二找资料太麻烦了,欢迎有识之士指正。
自杀的分类:从死因,完成死亡时间,痛苦程度,技术难度,依靠器具物品,成功率,死后形象等进行描述,并不绝对,互有交叉。下文中每提到一种手段,都会尽量从这几方面进行点评。评分标准:时间拖得越久痛苦越大得分越低,即死为★★★★★;操作手段越容易得分越高,人人都可实践为★★★★★;死后形象越安详得分越高,好像睡着了★★★★★,支离破碎☆。
1.上吊——这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一种自杀手段之一,旧时的房子不比现在,是有梁的——这个梁都是整根的原木,上面距房顶还有空隙,所以绕过一根绳子是很正常的——当然如果梁够粗藏个人也没什么不方便的——梁上君子就是这么来的——然后把绳子两端打结,把脑袋伸进绳套,再踢倒垫脚的小凳,只要保证死亡前没人发现抢救,就完成了整个自杀过程。该手段准备工作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绳子要够结实;第二就是绳套不要太长,避免踢倒垫脚物后双脚还未离地。对他人的要求就是如果当事人想死,就找个僻静地行使权力,如果是吓唬人,就要确保周围有人能及时发现并实施抢救行为——至少有能力第一时间把当事人从绳子上抱下来。现代社会找个有梁的房子很容易,不过都是钢筋混凝土的,梁和屋顶紧密结合,而且梁下面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墙,所以在室内用这个方法并不容易,需要在室外解决,比如找一棵树,不过城市里能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并恰好有一颗适合上吊的树也是很有难度的事情——并不比在钢筋混凝土房梁上打洞穿绳子容易,甚至更难。另外,绳子也可以用裤带代替——当然效果并不太好,会延长死亡时间。
说到上吊的死因,首先需要了解一下颈部动脉的分类,有两种——颈动脉和在脊椎旁边被骨头保护着的椎动脉。上吊时脖子被绳索向斜上方吊起形成了角度,因此内外两种动脉同时堵死,向脑部的供血剎那间就停止了,人瞬间便失去意识,而这时,心脏还在努力跳动地把血液尽量输送到全身各处——除了头部。这里的结论就是由于缺氧,脑死亡的时间要比肉体死亡更早。
因为在上吊刚开始大脑就差不多在瞬间失去意识,所以身体就处于一种不受控制的状态,全身肌肉会发生痉挛,这里特别提到一下男性还会勃起射精——虽然是无意识的,而女性是否会在这种失去意识的情况下产生性快感由于无法简单的从阴道分泌物判断而无法说明。普遍的因肛门和尿道的括约肌由于失去控制还会导致大小便失禁,弄脏尸体,因此推荐当事人在上吊之前最好彻底解决一下个人卫生问题——男性最好还进行一次自慰。
如果上吊动作过猛,也可能是因为颈部神经受压迫造成心脏及呼吸骤停而死亡。
另外绳索选择上不推荐使用过细且结实的能发挥切割作用的线缆,因为很可能因为尸体自重而把头颅割掉。
人的脖颈是很脆弱的,其实并不需要全身的质量造成的压力就可以造成窒息,因此,上吊还有一些变通的方法,比如半身吊——依靠上半身的重量上吊。找一个能够有一定承重量且距地面有一定高度的地方就行,这样的位置房间里有很多——比如北方的暖气管,厨房和洗手间的水龙头,门把手,高背椅的椅背横架都是很适合的位置,然后找一根细绳,在脖颈上绕一二圈,再系在如前所挑选的位置,并确保当事人在采取坐、卧、躺、跪等姿势时绳子可以拉紧吊直,然后窒息直到生命结束。该方法方便易行,甚至有说法只要三十公分的高度就可以吊死。但由于绳索上拉的重力不够,可能会成倍的延长死亡过程,并由于大脑还有微量供血而体验到窒息感。
上吊的死亡时间并不好确定,短的可能1分钟不到,长的可能半个小时还在喘气,据说历史上还有无法吊死的案例——那是个死囚——后来被赦免了——不过这个故事我的印象是刊登在《故事大王》,真实性不予保证。但医学上确实有呼吸停止近一小时仍能抢救成功的案例,所以这个窒息时间很拼个人素质,但基本上当事人在十五分钟内都会死亡。另外就是传统的上吊方法由于大脑最先失去意识所以可是说是毫无痛苦的自杀方法。★★★★
古法上吊如前所述在如今并不容易,半身吊却不难,几乎随时随地都可进行。器具也很容易获得,诸如鞋带、丝袜,电线,丝质长裤、网线、晾衣绳等等等等,俯首皆是。而且最低只要一只手能灵活使用就可独立操作完成。★★★★
据传言吊死鬼是比较难看的,舌头会伸出来,眼球向外突出,但实际上并不明显,就尸体形象来说还是并不属于吓人或恶心人的范围内。被绳索把头颅割断的除外。★★★★
成功率,没有获得及时抢救的当事人几乎是100%死亡。
2.绞死——把绞死排在第二是为了与上吊区别开来,粗看这二者好像没却别,都是脖颈套根绳,脚下腿一蹬。但死因却大不相同,绞死的死因是急速下坠停止造成的颈部断裂,参考电影中战士扳住敌人头颅别断脖颈的画面,这二者的死因是一样的,颈椎及里面的神经都断了。我们可以简单的通过初中物理知识计算得知通过绞死自杀的人颈部会承受多大的拉力:假设当事人体重m=60kg,下落距离h=0.3m,在最低点0.1秒内速度减小到0,由重力加速度公式h=gt2/2得到下落时间t=0.25秒,最大速度v=gt=2.45米/秒,由动量公式mv=ft可得最后的拉力f=1470牛顿,换算成千克差不多是150kg,反正就是远超过正常人颈椎的承重极限——一般人的脑袋不会超过6kg,所以就“嘣“的一下断裂了。绞死与上吊的关键区别就是两腿一蹬后有一个较长的垂直下落距离,简单的做法是找根很长的绳子系在较高处。
死亡时间即时——也许大脑在颈椎断裂后还能短暂的残存意识,但也来不及感受什么痛感,更来不及抢救。★★★★☆
手段通用性较低,虽然与上吊相比只是多一点下落距离,但质的差别就是这样产生的,反正地方不好找,绳子也要够结实同时弹性差,不能随便凑合,不然很可能绳断人落地。★★★
死亡形象一般吧,估计脑袋摆不正?因为脖子断了嘛。★★★★
成功率,采用这种方法只能在当事人没有做出自杀行为前阻止,因为根本没机会抢救。100%
3.自缢——这个应该算一个自杀手段大类,上吊就属于自缢的一种,只要主动手段终止呼吸的自杀方法其实都可以归为自缢。说到这里玩个测试吧,用双手的中指和食指按压颈动脉,可以感到很憋闷,如果你一直不松手,也不可能掐死自己,只是会短暂的昏厥,然后大脑就不能控制手部而双手自动离开颈部,接着重新恢复头部的供血,这个过程中你的呼吸一直是正常的,甚至因为头部感觉缺氧还会加大呼吸的力度,但无论如何只要手指仍然按压动脉,大脑缺氧的感觉就不会消失,这种窒息感和喘不上气的窒息感有很大不同,痛苦相对来说小得多。不过依靠此种窒息方式自杀很困难,需要特别的工具才能保证持续压迫颈动脉而不隔断气管。
还是回到自缢上来,一个简单的应用方式就是使用丝袜、鞋带、电话线之类的细绳用力在脖颈上面缠绕两圈,再打个死结,接着就是等死了,打结的过程要迅速准确,一气呵成,拖拖拉拉很可能导致肌体供氧不足而无力做完整个动作,为了提高寻死的勇气,建议先喝个半醉,也让等死的过程不那么痛苦,不过不能喝醉,因为完全喝醉的人对身体的控制力大减,感觉迟钝,灵活性也降到最低,很难按要求完成打结工作。
还可以借助其他的器具,也很常见,比如密封良好的塑料袋,面巾纸等,塑料袋的用法很容易想到,就是把脑袋套进去,下端再系紧封口就是了,也就是两三口的呼吸就会把袋内的氧气耗尽,身体得不到氧气补充自然慢慢就憋死了。其实鄙人考虑弹性超好的避孕套也可以充当塑料袋的功能,不过用避孕套套住头部的难度未免太大了点,毕竟小棒棒和脑袋的直径与光滑度根本不在一个等级上,当然如果真套进去了,避孕套与面部间也是严丝合缝,外观上比套个塑料袋子美型多了。下面说说面巾纸的使用方法,把纸巾展开平铺,数张叠在一起,再打湿之后敷于面部,就像女性朋友敷面膜一样,其实如果用面膜纸最好了,可惜的是容易买到的面膜纸鼻子和口部都是开口的而不得不舍弃,为保险起见,纸巾的张数最好在十张以上,如果当事人肺活量够大可以酌情增加。这样就很难靠呼气的力量冲开纸巾的屏蔽。需要注意的是不管使用塑料袋还是避孕套、面巾纸或者其他物品,都要保证质量靠得住,塑料袋要密封良好,避孕套要弹力十足有极高的抗拉伸性能,而面巾纸则需要够结实够柔软有韧性,不能沾水就碎,所以在采购这些物品的时候有个建议——选择单价最贵的,也许最好的不一定最贵,但便宜肯定没好货,尤其远离假冒伪劣和山寨产品。再提供两个常见的自缢道具吧——保鲜膜,超市同样有售;还有真空袋——最好是自动抽气的那种,这个相对来说是最不容易买到的,但仍属于大众消费品,不会买不到。使用方法自己想。
自缢的死因相对上吊来说就是比较单纯的窒息了,全身各个部位缺氧是同时进行的,如果使用绳索缠绕颈部的方式大脑的缺氧会更严重些,而且由于这种情况不压迫颈椎动脉会造成面部充血,在尸体的外观特征上就会有淤血和毛细血管出血的症状。
死亡时间约十数分钟,在窒息感中慢慢走向死亡。★★★
方法易用性★★★★,工具简便易寻,唯一需要考虑的是自制力,当事人自制力不高的可以考虑用绳子打结——而且是死结,这样就算后悔大概也没充足时间解开绳套,自制力强的就可以尝试保鲜膜、塑料袋、面巾纸一类的物品,一定要控制住在失去意识前不能用手把这些东西捅开或者撕破,只要轻轻的用一点力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也许当事人就要把同样的痛苦承受两遍甚至更多。
死亡形象★★★★,自制力强的尸体就像是睡着了,不过如果发生过挣扎,那么面部就比较扭曲,身体的姿势也会很难看,但总不会超出人类主观能动性的极限。
成功率,也许比上吊略低,但只要准备完备,还是可以算作100%的。
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
神书推荐——《城管执法操作实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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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培训教材:本书分析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背景和意义,阐述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以及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救济、司法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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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封面 -12
书名 -10
版权 -9
前言 -8
目录 -2
第一章 城管执法的基本原则 1
第一节 政治性原则 1
第二节 时效性原则 6
第三节 疏堵相结合原则 11
第四节 应变性原则 17
第二章 城管执法的四大难点 24
第一节 黑车的查处 24
第二节 小广告的查处 36
第三节 无照经营的取缔 38
第四节 违法建设的查处 48
第三章 城管执法的管理相对人 52
第一节 最难办的五部分人 52
第二节 对五部分人的应对策略 56
第四章 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分寸把握 64
第一节 如何处置 64
第二节 应对的三个层面 75
第三节 进行恰当的执法变通 81
第五章 城管执法的特殊形式 88
第一节 严防死守 89
第二节 宣传普及 93
第三节 循环式巡逻 99
第四节 社会服务 108
第六章 城管执法者的基本功 114
第一节 精通城管执法知识 115
第二节 拥有丰富的社会阅历 122
第三节 准确把握相对人的内心活动 131
第七章 城管执法中危机干预的操作 141
第一节 城管执法危机发生的原因 142
第二节 城管执法可能引发的危机 151
第三节 城管执法危机干预的预案 159
第四节 城管执法危机干预的方法 171
后记 191
2009年4月17日星期五
有关黑丝和内八字
据说今年黑丝当道,俺宅男一个,不爱逛街,不知商业区是否真的满街尽是丝袜妇,但论坛上倒确实一片火热,满是猥亵男和闷骚女的口水意淫。
丝袜真是个好东西,性感尽在半遮半掩之间,好比穿件情趣内衣远比一丝不挂更能激发雄性的荷尔蒙,更何况大部分的女性的本钱远没那么优越,靠着一双黑丝遮掩了不少缺点,什么脚后跟的老茧,膝盖的划痕,大腿的色斑通通不见,而且穿着黑丝,再黑的皮肤也显得白了——黑人不算——倒真想看看黑人穿黑丝是个什么效果。再加上丝袜上参杂编织的金丝亮线,第一时间晃花了男人的目光,真恨不得看到肉里去——当然真看到肉里面的话正常人只会觉得恐怖吧。黑丝提供给饮食男女一个互相意淫的桥梁,女人沉醉于雄性欣赏背后那侵略性的目光,男人则在脑海中把自己的双手一遍遍的翻覆在那一双双黑丝美腿之上,估计也会鼓起不少搭茬的勇气。
再来说说内八字,这在小时候好像算是个缺点,如果哪个孩子走路内八字作家长的一定把这当成和左撇子一样的瑕疵,连打带骂的给自己的娃矫正过来。不过本猥亵男近年看多了网图以略微弥补现实中身边的空虚,发现好多美女在秀正面全身照或者大腿的时候总是习惯把双脚摆成一个内八字的形状,这个姿势不仅在生活照这一类别大行其道,而且有向专业model扩散的趋势,不过这个姿势好像只在黄种女性里面流行,印象中到没看过哪个白人女性摆这个姿势的照片——这也可能是本人几乎不看白人美女照片的缘故。
好吧,这个内八字有什么优点的,至少和舒服不沾边的,这里不玩追根究底,太麻烦了,我就猜测个和腿有关的。
先说腿形,美腿的标准首先要够长、够直,其它的还有如大腿稍粗、小腿稍细,大腿偏内、小腿偏外,大腿略前、小腿略后,足部纤细等;再说质感,皮肤光滑、细腻,毛孔越小越好,汗毛最好没有,腿部肌肉软硬适中、有弹性,还要有脂肪包裹不能看到肌肉的线条。
在这个评价标准里,黄种女性在质感上能略占优势,外形上则整体败北不如白种人。除了身高差距外就是黄种人的腿形实在太容易OOXX,一不小心就长偏了,搞得过犹不及。如果随便拉一个黄种女性让她端端正正的站直,大多数时候都会发现她的小腿总会呈现O形、相对大腿长的太靠外,而这时如果把双脚摆成内八字,马上这个缺点就不明显了,因为这时从正面观察腿部所展现的弧度并不主要是由大小腿骨的内外差别产生的,还包括前后差别所产生的,综合一下之后的这条曲线就圆润笔直了不少。内八字的摆放不仅仅适和于站姿,其实坐姿、平躺时也适用,而且作为一个女性,叉开双腿的姿势也确实不雅了点——够放荡不够诱惑。
放一个标准图

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
洗脑从娃娃开始
中国的小学生守则1981年发布第一版,2004年发布了修订的第二版小学生守则。不管内容作了如何修订,守则的第一条第一句一直没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修订版第一条仅此一句。
我想80后上学的时候应该都要求背诵过小学生守则,小孩子的记性好,廿余载过去,其它几条我都想不起来,这第一条还能张口就说,贼他妈顺溜。
可是说是说了,这话真的对吗?
“祖国”是我成长的这片土地,我的根在这里,“人民”是哺育我的爸爸妈妈、是交往的亲戚朋友,我的感情维系在他们身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可以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那是作为一个被认同的人应当切必须承担的义务。但我如果不是党员,有什么义务要热爱党呢?
做人要懂得感恩,要记得别人的好,但如果某个人因为帮助了你而要求你对他言听计从奉献自己的全部打心眼儿里念叨他一辈子的好,你愿意吗?这种感恩只应当是自己父母才应该享受的待遇——但这种待遇是以血缘和数十年的养育之恩为前提的。共产党是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但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要求公民像爱国一样爱它?也许49年和之后的那一两代人可以接受这种信仰,但之后的几代人是没办法无理由接受的。没有一个政权可以永远合理存在,除非它永远都能do right。
小孩子能有清晰地国家、人民、党的概念吗?因此这守则的第一条第一句实际上是一种洗脑教育,在不具备成熟世界观价值观的小孩子脑海里把党无理由的拔高到等同于国家、人民的地位,算是对共产党执政地位在信仰上的绝对化。
下面转载写网上的东西
国家和政府的关以及党和人民的关系
国家和政府的关系:
爱国并不等于爱政府,不爱政府并不等于不爱国。
反之,爱政府并不等于爱国,经常的情况是,统治者们会为了保持政府,而不惜伤害国家和人民,这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
中国文化意识中所最缺乏的,就是把国家与政府分离的概念。
如果爱政府才是爱国的话,那麽当年推翻中华民国政府是不爱国吗?当年孙中山反对腐败的清朝政府是不爱国吗?
换句话说,如果所有推翻政府建立新政府的行为都是不爱国的,那我们应该回到最原始的那个政权--夏!那才算是爱国。
其实政府和国家是两个概念。
党和人民的关系:
党是党,人民是人民,二者之间,不可混淆。
重要的是,党和人民,谁也不能代表谁。
人民不能代表党,党也不能代表人民。
如果党能够代表人民,那么,人民也能够代表党。
那么,党就是人民,人民就是党。
那么,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
那么,党就是人民党,人民就都是党员。于是,党就失去了意义。
如果党没有失去意义,也就是说,如果党不是人民党,人民不都是党员,或者,如果党员数量只占人民数量的百分之五以下,那么,党就不能代表人民,人民也就与党无关。
那么,党的利益就是极少数人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那么,二者之间,就不能混淆。
如果人民的利益至上,那么,党就应该匍匐在地,以少数服从多数。如果党的利益至上,那么,人民就应该匍匐在地,以多数服从少数。在这个问题上,谁也不应该犹疑。
但是,从民主宪政的角度来看: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党的利益纯粹扯淡。
因此,我们务必要搞清楚:
要么,我们坚持一党专政,维护少数人的利益;
要么,我们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争取民主宪政。
二者必居其一。
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2009年1月25日星期日
仓促而就的草台班子,09春晚印象
不看春晚好多年,今年难得看了回网上直播,才发现自己真是闲的蛋疼,没事找事。
1.不知是我的音响不好还是作曲有问题,黄圣依的歌一直就不在调上,还不停的拉颤音,听的这个难受,人家音域窄,作曲配乐的就不能迁就一下?谁是大牌都不知道。不过赞一下真唱的勇气,包括演员和导演。
2.英伦组合,首先是被周杰伦雷人的日本武士系散财童子造型震撼了一把,然后就是感慨天皇级的娱乐巨星竟然沦落成了串场的龙套,先是给个不知哪里出来的小屁孩当配角,然后又给宋祖英当伴舞,sigh,搞民族的是不是对唱通俗的有歧视啊,周杰伦巴巴的扶着宋祖英的手想往前领,宋祖英不动如山,搞的周杰伦好尴尬的松开手在旁边蹦跶两下就下去了,真难相信彩排就是这么练的。宋xx还唱错词了。
3.印象里冯巩就那么一句开场白“亲爱的观众朋友们,我想死你们了”,然后我就完全没有看他节目的欲望了。
4.不知道串场的词儿是谁写的,介绍地震典型时竟然冒出一句“领导们留下,让孩子先走。”我的反射弧直接就找到新疆克拉玛依大火的“让领导先走”上去了,是准备混淆视听吗?搞得那个情深意切!
5.本山的小品还真的成了唯一的羁绊,生生的把观众栓到午夜12点,可惜也是低于期望值。
6.冷饭炒得太多、太老,入土的都不放过。
7.最后,赤裸裸的广告,赤裸裸的百度,那个醒目,就像一家一样,前段时间是谁和谁掐架来的?
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关于“西藏将3月28日设为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宣布,与会的382名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
1959年3月10日,以十四世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集团为保住政教合一的农奴制永远不改变,悍然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的全面武装叛乱。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领导西藏各族人民一边平叛一边进行民主改革,使百万农奴翻身获得了解放。新华社(记者尕玛多吉 拉巴次仁 白旭)”
新闻链接: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90119/105951.shtml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119/106126.shtml
http://cctvenchiridion.cctv.com/special/nnjf/20090121/107824.shtml
看这几条新闻的第一反应是早五十年干嘛去了,真的意义重大,五十年前刚解放的时候怎么不设?如果无关紧要,那五十年后又干嘛翻旧账,老生常谈?这就好比建国五十年后才设立国庆日一样可笑。
第二反应则是注意了下关键词——“以达赖喇嘛为首的”,算是明白这差不多是一个对现任达赖等藏独分裂势力的一个警告,不过也未免太委婉了一点,有如外交部的强烈抗议一样无力到了极点。远没有对付人民群众时的强硬态度。
另外就是看来五十年前的班禅还是比较干净的,没什么历史的罪恶啊。
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关于山寨版“改革开放三十年伟大成就总结”的胡诌
1,1978年大米为0.12元每斤。现在为1.60元每斤。上涨了13.33倍。
2,大白菜当年0.02元每斤。现在为0.6元每斤。上涨了30倍。
其实这两个时代的价格并不具备可比性,当初是计划经济,政府定价、一切凭票,现在是市场经济,供需说话,那时候是很多事有钱也解决不了,现在则是很少有什么事不能用钱解决。不过既然新闻媒体也用这个对比来说明工资增长幅度巨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甚至连通胀也不考虑,那也就大家一起胡诌,谁也别说谁犯浑。
3,最普通的一双皮鞋的使用年限。1978年为5年,2008年平均使用年限为1年。使用寿命下降5倍。
那时是因为鞋底穿烂了,现在主要则是因为款式过时了,这个对比也不恰当。
4,培养一名大学生。1978年从小学到大学学费为140元。现在从小学到大学要150000元。上涨了1071倍。
5,房价。当年100平每月扣房租1.2元。现在100平每月房贷2500元。上涨了2083倍。
教改、医改、房改,改什么干不起什么,被誉为新时期的三座大山。但对所提数据表示怀疑。
6,环境污染。按国际马里克期指数,1978年污染指数为0.98。2008年污染指数为1580。污染指数上涨了1612倍。
参见13、14条
7,牛奶里三聚氰胺含量。1978年为0。2008年为380MG。上涨倍数为无穷大。
这个算与时俱进,但数据错误,领头羊三鹿的结果是2536mg/kg,不过食品安全。。。真的不安全啊
8,感冒发烧的治病费用。1978年为0.98元。2008年平均为90元。上涨倍数为91倍。
9,住院一天空床位费用。1978年为0.78元。2008年为200.8元。上涨倍数为257元。
8、9参见4、5
10,最大贪污金额。1978年为19780元。是深圳一个管理进出口的官创记录的。2008年最大依法金额为200800000元。上涨倍数为10151倍。
这个19780和200800000都是虚假数字,无非就是在1978、2008后面加了若干0,但近年的上海社保案、最高法院副院长双规案的涉案金额计量单位都是亿,虽然犯罪嫌疑人不会直接拿那么多,但损失可是实实在在的。
11,官员数量。1978年全国吃财政饭的人为9780000人。平均80人老百姓养一个官。2008年公务员人数为52000000人。平均25个人养活一个官。上涨了5.3倍。
还是虚假数字,前一个数字理由同上,后一个编的太离谱了,在网上只能搜索到“截至2003年底,我国公务员的总数是636.9万人,包括中央机关47.5万人,省级机关53.55万人,地市一级是144.6万人,县市级是285.2万人,乡一级是106.1万人。”近年应该有所增长,但怎么也不可能增加到5200万那么多,当然这个官方数字也没有计算协勤、国企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数量,真要加上,也不好说有多少。
12,1978年三公费用(公车费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为197800元。到2008年三公费用达到了2100亿。上涨了1061678倍。
仍是虚假数字,央视2008-11-29新闻1+1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王锡锌在接受采访时曾说一年“三公”加起来,费用可能接近九千亿,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这个“砖家”的言论给政府抹黑就认为数据是真实的,就像我们不能盲目相信那些鼓吹河蟹的“叫兽”的论调一样,毕竟虽然财政透明化的提案喊了好多年,也只有深圳准备搞搞试点而已,这种灰色数字能不能统计出来都是两说。但三公费用数额巨大是肯定的,只是不知道多少。
13,道德指数。用国际马里克期指数来衡量,1978年为9999。2008年为0.98。社会主义道德指数下降10203倍。
14,经济健康指数。1978年,全国各地区各行业水平差距不大,用国际马里克期指数来衡量,当年健康指数为1978。2008年经济健康指数为2.008。各行业各地区各阶层矛盾重重。 经济健康指数下降了985倍。
本人才疏学浅,而且找遍互联网也没能找到所谓的国际马里克期指数出自哪家机构,估计是本文作者杜撰——就像之前他炮制的那么多数据一样。
15,老百姓在银行存款占总存款比重。1978年比重为55%。2008年比重降为25%。相反,政府机关的存款(也就是各权力部门的罚款收入以及私设的小金库)上升了2倍。
作者乱白唬。统计局数据1985年全国存款4273.0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1622.6亿元(38.0%),机关团体存款325.76亿元(7.36%);2006年全国存款335459.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161587.3亿元(48.2%),机关团体存款15045.9亿元(4.5%)。
16,政府为教育的投入占GDP的比重。1978年为8%。2008年为1.3%。下降了6倍。
197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75.05亿元,占当年gdp总量3645.2亿元的2.1%;而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0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只有3.32%,尽管比上年增长了0.32个百分点,但仍然没有达到国家提出的4%(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要求。(援引自2009-01-03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103/102256.shtml),这个教育投入的比例是历年来上下波动的而非线性增长,但不会出现类似于8%或者1.3%这样的数字。
17,政府为医疗的投入占GDP的比重。1978年为7.8%。2008年为0.2008%。下降了39倍。
数据一看就是编的,但1978年的一手数据找不到,也没法说明具体是多少。不过1978年科教文卫支出112.66亿元,根据上一条的教育经费75.05亿元,得出卫生支出应该是一个低于37.61亿元的数字,占当年gdp比重小于1.0%;2006年gdp为210871.0亿元,财政预算卫生支出1320.23亿元,比重0.6%。不看绝对值,这么多年的支出比例倒没什么变化,一直都很低。相关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
18,收费高速路。1978年为0公里。2008年为100000公里。上涨倍数为无穷大。没法比了。
1978年没有高速公路这个概念,确实没法比。另外“《人民日报海外版》:到2008年底,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可达5.5万公里。”,作者又制造了一个可笑的数据。但过路费确实是中国特色,不光高速收,好多二级公路也收,用纳税人的钱修路,反过来再收纳税人的过路费,用范伟的话说“等等,这脑子有点乱”。
以上,读完,我猜本文作者估计是个文科粪青,而且智商偏低、心理阴暗,属于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狐狸心思,仅仅会耸人听闻,却连编排一个靠谱点的数据也不会,所有数据都属于胡编乱造。确实改革三十年的成果引来无数的反思,我们得到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但要引人思考绝对不能靠弄虚作假,不然也仅会引来既得利益者的嗤笑。
为了忘却的纪念(七)——水月 (完)
我其实是很佩服z的,她真的放弃了一段感情,那就绝不拖泥带水,拖拖拉拉,再甜蜜的爱恋也永远保留理智。这一点我做不到,在她之前,我做不到理智,在她之后,我做不到爱。
z的冷漠与局面的毫无起色让我异常烦躁,我的本性里是有着暴力的因子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处理的方法上也越来越不冷静,于是局面就在z的不作为与我的拙劣表现中走向崩溃,迎来必然的结局。
2月13日,晨,回京返校。当天在车站、在她的宿舍楼下、在我的宿舍,我的表象就是一个彻底的疯子,或者是一个喜欢的东西就在眼前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抓到的幼孩,又闹又叫。也许吓到z了,也许找到了理由,那一天的晚上,送她回宿舍后,我的世界崩溃了。
一段时间以后,也许不堪我的骚扰,我才知道她第二天就陪着新男友逛了八达岭,除了我人尽皆知。
那晚后的一切都相当糟糕,绝食,失眠,无法听课,情不自禁的想她,忍不住给她打电话,听她的冷言冷语,然后变得更加沮丧。为了不让她觉得我的骚扰太过频繁,还要尽量控制打电话的数量;我试着写信表达自己的思念——一周一封——石沉大海;明知希望渺茫,还是一次次往她的学校乱跑,渴望能偶遇一面,当然总是失望而回;子夜的校园我一圈一圈行走,正如自己的心情路在脚下却不知走向何方。我只知道了从她的宿舍到我的宿舍步行要一个半小时,绕着自己学校的教学区一圈是二十分钟。日子好像就要这样一天天过去,然后,“非典”来了。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本自由的我们在各自的学校划地为牢,只能靠电话我才与z保持着一点点联系。现在想来,”非典“对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无论情况如何,z绝不再是我的恋人,变相的禁闭虽然无法冲淡对z的思念,但至少让我能够回复一点理智,另外则是避免了我本来必然要面对的一次大面积挂科,不管怎么说,学校、老师还是对留校的同学网开一面,哪怕成绩再滥,也给了一个及格的分数,所以那一学期我都及格了。
感情上,z对于我是必然要纠缠在一起的人,但对于z,我只是个在错误的时间出现的错误人选,注定无缘无份,人力有时穷,能有6个月又14天的过程已属侥幸,所以从开始到结局都是一样的单相思,留下一个人,做忘却的纪念。
为了忘却的纪念(六)——镜花
很久以后我总是不确定那6个月又14天是否真是我的初恋,一如我不确定z是否真的喜欢过我哪怕一秒,也许从那第一眼笑脸开始就不过是我的单相思与一厢情愿。
虽然从事实上来说,我和z煲电话,约会,吃饭,轧马路,知晓她身上的每一个特征,欣赏过她自己都不曾看到过的隐秘,做着一如恋爱男女该做的事情,但感情的真真假假又真的只是这些就可以衡量的吗。
我从未融入过z的生活,除了我俩共同的同学,我几乎不认识z的每一个朋友,更不用说与他们发生交集,z避免在任何一个可能碰到熟人的场合与我发生拉手(含)以上的亲密动作,甚至在行走时间隔着一个身位的空隙,那时我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小女生的娇羞,可直到后来看过她与其他男友在一起的状况,才知道自己理解错误。我猜她身边的朋友同学几乎没人知道她还存在过我这样一个男友吧。
与z在一起的时光是快乐的,但幸福总是如此短暂,她与我之间的主题一直都是分手与复合,直到再也做不到复合,于爱情这一领域,我是个连菜鸟都称不上的白痴,我永远都在猜,却永远都猜不中z在想些什么。好多次,她突然之间电话来袭,冷冷的说分手,击碎我脸上刚刚凝起的笑容与内心的甜蜜,这甚至会发生在当天的约会之后,而之前没有一点征兆。而无论何时何地,这样的电话都会让我一路奔波到她的寝室楼下。我笨笨的,不知该如何做,只会守候在她可能经过的地方,守候在她的身旁,就这样一直等候,等着她能回心转意或者一个这样的可能性。记得最长的一次我在z的寝室楼下站了超过12个小时,粒米未进,滴水未喝,寸步不移,在来来往往的男女之间与瑟瑟的寒风中我不知道靠哪来的勇气与体力支撑着,最后只为了听她柔声说一句“你先回去吧”。
我曾经寻寻觅觅,在午后的时光中踏遍她学校的每一栋教学楼的每一个教室,找到不知在哪里上自习的她,在半夜时分找遍她学校周边的每一个餐馆,找到不知在哪里聚会却忘及给我电话的她,我一直寻寻觅觅,再也找到她的人,更找不到她的心。
也许在某个时刻z是爱我的,在某次公园照相回来后,她用圆珠笔在我的手心写下了“我爱你”,一如我不知道那么多次她为何会说分手,我也不知道那一次我是如何感动了她或者她被何感动。之前或者之后,她从未曾开口,也没有提起这样的三个字。
也许我是不见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也许我是单线程的低端程序,只能陷入死循环而不会reloaded。我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梦,努力编织却弥补不上它越来越大的漏洞,终究什么也没剩下。我和z面对彼此时都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不再是平淡冷漠了无牵挂的我,她也不是对人热情有礼如沐春风的z,事情总有什么不对劲,而我却不知道。
大一的寒假前我和z有着两个人开始以来持续最长的一段爱恋,甜甜蜜蜜,我忘了之前的种种,以为跟她的爱情终将修成正果白头偕老,却只是又一次猜错了结局。
为了忘却的纪念(五)
1.我对z有着超高的识别率。我是个近视,坐在教室的中后排是绝对看不清板书的,而且我又非常的不愿意戴眼镜,按说这种视力看z必然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打骨子里透着一种朦胧美,离远了能看清楚谁是谁啊,可我最远大概在120-130米就能确认z的出现,100%识别的距离则是40米以内——包括背影——在上学放学课间操的滚滚人流中把z从一堆鱼目中挑出来并不存在任何难度——她的姿态一如她的容颜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里。
2.z的奶奶没了,那段时间她唯一的表情就是梨花带雨,常常突然间就泪如泉涌,没有一点征兆,那是我见过的她最伤心的一段时间,而我看着再心疼也没有立场去劝慰哪怕一句。
3.整个高三z的身体状况好像一直不太好,经常性的不上早自习甚至一二节课,请假的次数也很多,之所以不确定则是因为我又看不出她有什么患病或虚弱的样子。这也是z高三期间成绩略有下降的原因吧。、
4.高三的班主任大概是对我们这个所谓实验班的尖子生自制力太过放心的缘故,除了上课对其它细节很是宽松,这种方式在平时来讲也没什么,至少很和我的口味,但在高考前的一二个星期如此地放羊实在失败。那段时期在我看来就算不制造紧张气氛也要保持水准以上的学习状态,,我们班却上演着高中生涯最后的狂欢节,几乎没人继续温书——算上我自己也就那么二三人,就连平时最刻苦的一群都惬意的很,回忆那段时光总是想如果当时班主任能管一管的话全班的高考成绩能再上一层吧。
黑色的三天不再赘述,从报志愿说起吧。
如果当时不报那么多的幻想,也许以后的一切都会不同。
我估的分数虽然离学校随便挑的层次还有好一段距离,但要说想去哪个城市就能念哪个城市的重点本科还是没问题的,而z又一直没有明确的拒绝我,甚至在那段时间表现出更多的善意,让我以为有了更多的希望——而实际情况大概是她面对离别在即的一点点宽容吧,但谁让我那么不通世故呢。因此对志愿的选择也不再那么的坚持,在与父母的一次次争执后终于选择了北京——这个z报考的城市——也是我曾经第一个摒弃的城市。
为了忘却的纪念(四)
因此,在此郑重声明:以下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粹是因为男欢女爱无非就那么一堆破事。之后的文字,不保证时间顺序,不保证逻辑关系,想到什么就是什么,对一个记忆有问题的脑子,也不能要求太高不是?
高三,再次重新分班,三年换了三茬同班同学、三个班主任,不知道这算多算少,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本就记不住多少人,到了现在更记不得几个高中同学,绝大部分,即使站到我面前,我大概也没什么印象了。
万幸的是,某妞还是和我同班,这和高二一年本人的努力学习及当时班主任的关怀是分不开的,再次感谢我的高二班主任。
高三的生活单调得很,做不完的习题,上不尽的自习。所有的休息调剂不过是抓紧一切空闲时间多看某妞几眼。也许是我的偷窥太过明目张胆,某妞被吓到了,把我当成公车色狼一类的猥亵人物,导致她看到我的时候都是浅浅一笑,然后立马绕着走开,不带一点停顿。
这种情况绝不是我想要的,为了拉近彼此的距离,我干了一件无论在何时看来都很SB的事——在晚自习前的那段闲暇时光,站在教室门外的走廊摆出自以为很酷的形象等着向她告白。让我们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想象一下那个场景——风沙满天,光线昏暗(我没开灯,觉得有情调,实际上是鬼气森森更恰当些),教室外的走廊(虽然本班独门独户,这个地方人烟稀少,但也绝不是一个合适的地点),一个是做出生人勿近气势的二愣子,一个是把对方当成色狼的青春美少女——单看这些的话当成罪案现场恐怕更合适。
反正这所有的因素就加起来,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沾,却是背气到了极点,可我丫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很白痴的把某妞叫到跟前,然后深吸一口气凑到她的耳边说出了四个字:“我喜欢你。”其实当时我是想盯着某妞的双眼然后情深深语绵绵的来那么一句的,不过当时某妞是站在窗前、面朝操场、侧对着我的,我一做不出腾空悬停这样的超人动作,二没勇气扶住肩膀把她的身体板正,三是自身也不知道声情并茂的演技该如何展示,只能很光棍地说出那四个字,就等着被枪毙了——没错,我就是等着被枪毙,领到一张好人卡,除非有奇迹出现,不然这就是我设想的合理结局。
奇迹——当然没有出现,因为这不是琼瑶小说,也不是网络yy脑残文——主角王八之气一发,美女花痴般投怀送抱——不过事情也没有走向我导演的合理结局,计划没有变化快——某妞总是能给我制造惊喜——但就像之后的很多场景一样,惊是惊了,喜却没有。
我清楚地记得——也许是很清楚吧,至少自认为这样——某妞听到我的告白后一个趔趄,然后忍不住笑了。如果时间就此打住,我也许以为奇迹出现了,当然现实总是现实的,她对我说了一句话,然后我就懵了,那句话就是“啊?!我还没准备好呢!!!”接着某妞就趁着我愣神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蹬蹬蹬跑进了教室,只留下我一人在回味这不明不白的话。
如前所述,我本来是准备被枪毙,领张好人卡的,结果到头来却被通知“证据不足,本案不予受理”,不知别人什么感觉,反正我是短路了好久。
回头再看这句话,其实是个歧义句。
第一种意思,说明某妞对我还是有好感的,只是没想到我会在彼此还没什么深入交往的时候就干出这么一趟虎事,不过这种可能性极小。
第二,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红颜祸水的某妞虽然还仅仅是个青春少女高中生,却已经经历了多次被表白的场面,早就波澜不惊,她当时轻轻松松看出我准备干什么,因此正运气凝神,等着我扭扭捏捏个半天然后掏出封被手汗浸个半透的情书或者结结巴巴的来段深情告白,却决计没想到我这等二愣子根本不知道情调气氛为何物,又有一股傻气支撑,她才运气到一半就听到了史上最直接、最干吧告白——岔气了,所以才说出这么一句话,这种可能性我琢磨着挺高的。
以上这些都是我很久以后寻思出来的,从未得到证实,而当时的我决计没想这么多,我理解的就是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她还没准备好——也是,当时正是高三复习的紧要时刻,某妞该没空想这方面的事,那就等高考之后,她准备好之后我再告白一次吧。
实际上不管是哪种含义,都不会改变这一告白彻底失败的结果,就像黑客帝国里Smith一直对Neo说的:“It's inevitable .”不管再怎么努力,终究改不了结局,这句话也是对将来所有一切的诠释。
为了忘却的纪念(三)
那时的某妞留着齐颈中分的短发——最普通的娃娃头,实在想不出样子的请回忆表现抗日战争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所有相关影片中的女同志的标准发型,后来考证,她这个发型从小学到高中毕业为止就没变过,至于念学前班时是不是也是这个发型我不记得是否有证据证明了,不过大概差不离吧,想想真是恐怖。不过就是这么一个滥发型却留给了我最深的记忆,高中毕业后她换过很多发型,剪碎、留长、削短,都要比这个摩登不少,但我记住的只有这一个,感觉最亲切的也只有这一个,可惜回忆不再。
某妞的发质很好,发丝很细,柔顺笔直,但并不乌黑,天然的有点偏棕,阳光下散发着一种内敛的光泽,除了她,我从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的头发。之所以说了这么多头发是因为在班里她坐在我的前面,欣赏观察最多最完整的就是头发,而且不可否认她的头发确实很好看。
即使在一个班,我和某妞接触的机会也没多起来,第一是没什么理由接触(我不是那种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的情圣),第二是我大概还没想过要追她。
当时与我接触较多的是本班另一个美女,原因——俺俩前后桌,另外大概就是因为她男朋友与本班男生有些过节而导致她在本班受些敌视,同学关系不太好,而我恰恰对这些东西都没有感觉,对她还算友善吧。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提这位后桌美女和她的男朋友,他们俩的关系是老师家长都知道的那种,而且没产生有效的阻挠——要知道那时可不比现在,虽然恋爱不算啥,可毕竟都偷偷摸摸呢,而且我那个高中怎么说也是个重点——虽然仅仅是个过气的县重点,因此对他俩轰轰烈烈人尽皆知的早恋行为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和后桌美女的接触说起来很简单,她有着很强烈的说话欲望,但因为与其他人关系比较僵,实在找不到人聊天,而我恰恰是一个极好的听众,不多嘴,态度认真,不时插话以鼓励引导她继续发挥兴致说下去,因此配合及其默契,于是自习课时常常就是我一边随便翻书一边听她唠叨她与男友或其他什么人的故事——当然现在什么都记不得了——其实当时也没记得,连她讲的最多的男朋友的名字我也没听进去——同性相斥在我身上的作用是如此明显。
现在回忆起来能与我相处的比较融洽的女生都是有男朋友的,老天连让我对熟人下手的机会都没留,做人真是失败。
其实在自习课上还有一项重要活动就是瞟某妞,观察的多了,也就有一些发现,印象最深的是某妞的头部最难观察到的部分就是她的左耳,右耳还好看,她在学习时一个习惯动作就是把头发撩到耳后或者用发夹夹住,但对左侧的头发她从来没做过类似动作,不管是上自习还是其它时候。感觉她的左耳就是个幕后工作者,以至于我有一阵甚至怀疑某妞是不是压根就没有左耳廓这个器官——说到这儿就不得不再次佩服某妞的头发,正是由于她头发杰出的质量和质感才能于不经意间几乎完美的掩护了某妞的左耳。当然以上都是我的瞎猜,头发的掩护再好也比不上我主动的盯梢,所以终于让我发现了某妞是什么都正常的美女。当后来,当我能够对她做出“穿过你的长发的我的手”这样的动作时,我还发现某妞的双耳很漂亮——白白净净、晶莹剔透、小巧玲珑。
讲高中的事,不得不提下学习,不然显得不务正业。某妞是个好孩子,考试成绩总在班级前三、年级前列,再加上人缘好,长得又乖,简直称得上是好孩子模板的人物。而我就不行了,高一的时候我和班主任把彼此都恶心的不行,成绩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偏科还厉害,记得高二的分班考试名次已在百人开外,属于只要再低一点就完全不被老师注意的中间层学生。成绩作为那时唯一的衡量标准,我与某妞的差距算不上鸿沟也是巨大的。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我在高二时的班主任,她是少有的那种不凭成绩对待学生的老师,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知道是否会因为自己的理由而变的努力一点,也许,就真的成了中间层。
高二的时候我还是想考个好大学的——名校情结害死人啊——也是为了缩小与某妞的差距吧,我比以前努力了,其实那时真的很单纯,以为能和某人的成绩接近了,彼此间的关系也就近了,想想真的可笑,可惜当时tmd就是这么想的——可怜的宅男。
后来本笨蛋的成绩就一点点好起来,到高三的分班考试时好像已经是年级的十几名。这期间,我发现与某妞的关系也从同班同学变成了较好的同班同学,表现就是接触的好像多了起来,当然,这也也许是我的错觉,至少后来某妞就从没说过高二那时对我有过最起码的关注——其实一直都没有,包括那6个月又14天。
观察多了还发现某妞是个很邋遢的女生,裤子上有着吃饭时留下的油渍,袖口在课桌上蹭的黑乎乎的,而她都毫不在意,印象最深的就是她有一件深紫色的小羽绒服,整整两个冬天穿上就没换下来过,而且自打买后就没洗过。而我对某妞还是那么有好感,尽管那时我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这里可以推论两件事,其一我是假干净,这从我现在生活态度的随意可以证明,其二就是我对某妞的好感确实有点超越普通,换做别人邋遢如某妞这样我早就避之唯恐不及了。古人诚不欺我,确实“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尽管某妞如此邋遢,我又如此臭美,看起来也是某妞干净不少。
为了忘却的纪念(二)
我有一个看美女的习惯,其实我也不介意与美女发生更进一步的密切交流,但受中国传统教育荼毒的幼苗不是变成柳下惠就是成了伪君子,无法直接表现自身兽性的一面,我也不例外,因此对异性的兴趣也就止步于欣赏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无法成为那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可以把悍马与model一起打包买走。
接着说看美女的习惯,在一个基本稳定的集合里,我可以很本能的过滤掉XY染色体的同性后在剩下的XX里面找到那个外部表现型最好的样本,并且在自身处于该集合的时段内把目光自觉不自觉的飘向该样本——我也想死盯着看,但一是没那个精力,二是脸皮也没有厚到把美女看跑而洋洋自得的地步。我承认我比较早熟,这个习惯大概从小学时期就已有之——从自身的经验来看,我也相信接受更开放教育的2000后小娃娃在学前班就考虑终身大事绝不是什么笑话——本能+人工激素+资讯=无所不能。由于不用负什么责任,所以我移情别恋也是非常快的,一旦换了个新的集合,我也就把欣赏的目标迅速转移,前一个样本马上湮没于历史的尘埃中。
这种看美女的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不过在高一下却出了一次错,那一次我遇到了某妞——以前也不能说没见过,不过我对非美女一直不会留印象而已——然后发现我过滤出美女的本能并非完美无暇——那天傍晚,直到某妞在我面前出现1分37秒之后,我才终于发现传闻中的高一四朵花之一确实名不虚传,也是在那一天我对所谓的回眸一笑百媚生有了直观的认识。
言归正传,那天傍晚,我看到她笑了——不是对我而是我身旁的同学,请原谅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可怜的背景男——她的前同学。在接下来的三四五六年里我还看过她的许多表情,喜怒哀乐,里面有许多都是对着我的,但那些表情都比不上这次的轻轻一笑印象深刻,在呆板的校服、普通的学生头、千篇一律的背景中,这一笑成了那一刻唯一的亮——恶俗一点说,那一笑打动了我的心弦。
那天的事情很短暂,从老同学见面打招呼到买一袋爆米花作为馈赠后她轻轻一笑结束(补充一下,当时我和背景男同学在买爆米花),持续时间1分37秒,然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向旁边的背景男同学打听她的名字,这才终于把早就如雷贯耳的年级四朵花之一的名字与长相联系在一起。之后下了一句评语:“她笑起来真好看。”
我和她的故事还没有开始,之后的一段时间,确切的说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她的态度也就和其她美女一样,在偶遇的时候快速地瞄一眼,不刻意接近,也没想过找理由认识,但看看美女,感觉总是好的。
为了忘却的纪念(一)
2002年7月31日-2003年2月14日,6个月又15天 or 14天——不计算那个情人节。
我已记不得这几个日子好几年,今天在看一本YD的泡妞小说时它们却突然的从不知名的角落冒出。想想,打算写点东西聊以记之,毕竟它代表着我生活中难得的一点波澜。
当初也不是没写过,不过以我对某妞的了解,想来那些纸片早已进了垃圾堆化为飞灰,而现在,我写下,记给自己。
所谓的初恋,现在留下得物证仅剩下相册里泛黄的两张小loli照片,其它——没有其它。
回想当年,自己还真是傻得不行,所作所为根本就不是一个“傻小子”能概括的了的,那时那样本不可能泡到妞,而我晚了半年才领到好人卡已经该祭天祭地祭祖宗念无量寿佛了。毕竟,本人面子不是玉树临风(有点丑),里子不是才高八斗(有点傻),更没套上好运冲天散发王霸之气的主角模板,领盒饭才是合理的设定归宿吧。
可惜当时不自知,更可惜的是现在我已知不知,却不知如何使知之,泡妞的手艺相比当年反倒有了极大退步,毕竟,那时虽然很二,但还敢撕掉脸皮一往无前,而现在只能仰天长叹,徒呼奈何。
平心而论,某妞还是挺对我的眼的——第一青春总是美丽的,第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现在已经说不清是她的形象塑造出了我的异性偏好还是因为我的异性偏好才选择了她。但显然,这种对眼不是双向的,不然我也不能在这里发骚——早去谈谈情做做爱了。如果某妞真的对我眼了,那也是她一时头脑发热、神智不清、眼睛长毛,终究会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改邪归正、弃吾如草屐,而她也正是这么做的,再次证明了我现在的睿智及当初某妞的远大目光。当初那6个月又14天实在是某妞犯下的一个美丽错误,不过总算有个不太差的结局:某妞回归征途,而我也终于开了窍,不再一如既往的二,还留下了6个月又14天的美丽回忆——虽然现在已记不得都有哪些美事。
感觉现在写这东西就犹如在旷野中裸奔,在享受暴露的禁忌快感时又不虞有人发现的尴尬。可以发出“风吹小jj好凉爽啊”的感叹而不怕被人看到自己的本钱而大加鄙视,实在是安全的很呐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些波澜已过去好多年,聊记几笔,为了忘却的纪念,刻下走过的痕迹,躲到角落里去画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