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触电——古代就算一个人想死也不会选择触电这种方式,一是因为途径单一,只能期待被雷劈,另一点则是传统上认为被雷劈是老天对罪大恶极之人的惩罚方式,死后也不得安宁,自杀本就是想寻找一种解脱,怎可能死后还找罪受。也就是现代社会电力作为一种通用能源,这种方法才有相当高的可操作性。当然真要找雷劈也不是不可能——下雨的时候抱着根金属杆往高处跑或者学习富兰克林用电线放风筝。
当一个人被雷电击中,电荷会经过该人身体较接近表面的部位,造成呼吸停顿、皮肤灼伤。至于家居电源的触电事故,电流对身体的影响则较集中于身体内部,造成心跳停顿。如果流经身体的电流达到5~20毫安培,会引致肌肉收缩,若触电者采用抓握的方式解除电源,便无法从电源撤出。
由上表可以看出交流电比直流电更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一般认为,对人类而言,100至250伏特的交流电最容易致命。电流对人体的伤害主要在于加热身体组织以及干扰神经控制(尤其是对心脏的控制)。另外,电流频率对肌肉收缩的程度有所影响,亦能导致心跳停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电流的频率远高于普通交流电频率(该频率通常是50Hz或者60Hz),会因为电流的集肤效应使得电流大部分经由体表流过,对体内的器脏影响相对小很多。如果电流通过头或胸部,较易导致触电者死亡。而普遍认为的致死电流则是100mA以上。各国制定的安全安全电压标准则在12(潮湿)~36(干燥)伏之间,认定在此范围内的电压不会产生对人体有伤害的电流。
综合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对广大群众来讲最方便的触电自杀方式就是去捅插座,当然简简单单的随便行事是不提倡的,因为当事人的最终目的是自杀而不是体验触电的快感,草率行事与意外触电一样虽然都可能致死,但也都可能活下来,死或生的概率同样都很大,所以还是讲究方法的。
电流通过人体的路径不同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也存在差别,最危险的是从左手到前胸或者从手到头,其次从手到脚、从左手到右手也是很危险的;相对来讲左脚到右脚则是对人体伤害最小的,不过一旦摔倒则容易造成全身触电的情况。因此,对自杀者来讲,触电时就要控制电流流经心脏、脊髓、中枢神经及大脑这样的致死部位,并且尽量延长触电的时间。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拆掉一个电源插座线的绝缘外皮,把裸露出的火线和零线中的一条缠到手腕上,另一条缠到脖颈、耳朵甚至咬在嘴巴里——如果分不出火线、零线、地线的差别,那就找那种插头只有两个脚的插座,对三脚插头来讲地线就是最上边的脚所连接的电线。缠好电线后迅速的把插头捅进通电的插座里,然后就等着被人收尸吧。
学过初中物理的都知道,电发热公式是:Q=I2rt,Q是产生的热量,I是电流,电阻r,t为通电时间。所以触电是会把某些部位烤熟的,典型的特征有:1)电流斑——是在电流出入口皮肤上,由于电流热(120℃以下)的作用所形成的典型性烧伤,又叫电流标记。2)电烧伤——在电压高、电流作用时间长、触电部位温度高的情况下,易形成电流烧伤。电烧伤可以使电流斑颜色变成黄色、灰褐色或褐色,甚至炭化变成黑色。电烧伤不仅可以使表皮剥脱,肌肉组织崩裂、脱落、肢体断离,有时甚至可伤及骨质,使骨组织溶化成骨珍珠颗粒。另外,严重的电烧伤还可见到毛发烧焦、衣服烧着或撕碎,手表、钮扣、鞋钉等金属物品的溶化现象。3)皮肤金属化——当金属电极与皮肤接触时,金属微粒沉着于人体皮肤或组织深处,这种现象叫着皮肤金属化。由于接触皮肤金属的不同,所形成的皮肤金属化颜色也就有别。如铜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淡绿色或黄褐色,而铁导体形成的皮肤金属化呈灰褐色。电压愈高,电流作用时间越长,皮肤金属化现象越明显。4)尸体常可见到呈红色或红褐色树枝状的雷击纹,可以作为受到雷击的有力证据,但是,这种花纹容易在短时间内迅速消退或消失。5)此外,电击死尸体还可检见一般窒息征象和内部器官损伤征象,如尸斑呈暗紫红色、心外膜出血、肺膜、脑膜出血、水肿等。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如果当事人触电的选择不是普通的民用电而选择高压输电线路的话,电流产生的高温足以把整个人体碳化。这种死相会见于由于错误操作而死亡的基层电网职工中。
这里再说下电刑,非致死电流产生的痛苦足以使电刑在酷刑榜上名列前茅,这种痛苦并不随通电时间的延长或者对受害者反复通电而减弱,相反有增强的趋势,主要原因是造成疼痛的机理不太一样——电流使皮肤痉挛引发的剧痛,通电时的接触点还会选择乳头、下阴、尿道这类神经末梢非常丰富的部位,因此电刑不像其他刑法那样能够忍受,同时遭受电刑次数过多对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不可逆击打损伤。普通人能够接受到的电刑就是执法机关的电警棍了,这种电刑的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小,通电时间短,因此虽然会造成肌体的暂时麻痹失能,甚至大小便失禁,但实际伤害还是较小的,不过虽然如此,对同一部位的反复电击还是会造成永久伤害。
死因,心脏或神经麻痹,组织器官烧伤;死亡时间,电流强度够大的话也就是数秒的事就可以结束生命,然后就是电流的鞭尸过程。这是一种突然地剧痛,也许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失去知觉。★★★★
方法难易度,现代社会只要不是停电总是可以进行,也不用花太大的力气。★★★★
死后形象,通电时间过长的话,尸体如上所述并不美观,也许还会大小便失禁等等,给收尸者造成一定的麻烦。★★★
11.绝食——华夏历史上最有名的饿死案例大概就是那个“不食嗟来之食”,不过真实性好像不太可考。人不吃不喝能够忍受的极限大概在七天,如果只喝水不吃饭可以长达半个月以上,而所谓的辟谷一般会少量的补充果汁、米汤等,加以训练甚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坚持三个月以上。所以饿死真的是一种非常缓慢的自杀方式。饿死的痛苦主要在绝食初期——一两天——的饥饿感,后来反倒不会感觉到饥饿甚至不会想吃东西,持续存在的状态包括身体无力、精神萎靡、嗜睡等,临死前基本处于昏迷状态,对外界反应非常迟钝。尝试绝食自杀最大的困难就是能够在最初的一两天内忍受肠胃摩擦产生的阵痛和由此产生的强烈饥饿感,只要能坚持到饿得站不起来,那后面就是缓慢的等死而已——静静地感受生命随着时间慢慢流走。一旦饿到完全脱力,这时就算已经不想自杀也已经无法自救,只能期待老天开眼,有其他人发现当事人的存在并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缓慢的补充水分、流体营养物质等,这个时候如果大量剧烈进食很容易导致猝死。
由于绝食这种自杀方式所需的时间实在太长,因此要尽量的选择封闭空间来实施这个方法,避免因意外被他人发现而导致自杀半途而废。实际上这个地点一般相当容易获得,单身的人就是自己住的房子,非单身则建议租一套短租房——为避免房东打扰,租期尽量再三个月以上。这之前记得交足水电煤气费,如果邻里关系比较好最好还和邻居打个招呼说要有一段时间出差。
题外,绝食也会作为一种非暴力的抗争手段,战俘或者烈士就很可能通过绝食的方式来迫使监管方答应一些条件,现代中国最著名的绝食事件大概就是八十年代末的那场风波。当然这种绝食一般都是不会发生生命危险的,因为其一直是在被监控的情况下进行,一旦因为饥饿昏迷也就是抢救开始的时候。
死因,饥饿、营养不良。死亡时间,七天以上,对自杀的人来说,这个时间实在是太久了。★
方法难易度,最大的苦难是心理上的,要用很强的意志克服住肌体进食的本能需要。能够采用这种方式自杀的人必然对自己很狠毒。★★
死后形象,一般所说的饿脱了相,包括黑眼圈、两颊深陷,肤色苍白或者蜡黄等等,但终究还是人样。★★★★
死亡率,不吃不喝还能不死的人类是不存在的。
12.精尽人亡——俗语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对一个男人来讲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也许真的是很香艳的死法——虽然对女性来讲这个绝不是值得怀念的经验。精尽人亡究竟能否作为一种自杀方式实际上本人是持怀疑态度的,一个有心思在女人身体上耕耘的男性——体验着最原始的源自本能的快感时还能否存着自杀的心思是相当值得怀疑的,不过,也许有些人就是这么变态呢。
只有在小说中,才存在采阳补阴的秘术能够让除天阉以外的所有男人都泄尽元阳而死,现实中,真要做到这一点却是很讲究资质的,这个资质不是说有多好,而是说有多差,比如存在不适宜进行交媾的心脏病、严重的血栓或者血小板偏少容易脑溢血等等,总之就是那种绝对要不得剧烈运动和强烈精神波动的隐疾。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下面那玩意还要好使,不能软而不举,举而不硬,硬而不久,总之在性上还是一个健康的男人。再搞点蓝色的小药丸和兴奋剂什么的,来场狂野的性爱,多种原因一结合,找死的可能性还是相当高的。要注意的一点是,实施该方法的地点尽量远离具有抢救功能的医院诊所等,以免救回来,要死要活的折腾实在太麻烦了。
其实上面这种方法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精尽人亡,但真的脱阳而死就算不能完全归于意外也是相当拼人品的事情,远不如以上介绍的那种具有可操作性。
这种方法局限于少部分男性,也许有人思考女性是否也有相对应的自杀方式,本文观点是不可能:诚然,女性也是可以因交媾猝死的,因轮奸而致死也不是罕见的事——实际上可以认为只要人数够多所有的女性都可以被奸杀,但不管怎么说,对性一事,女性终究还是被动的承受者而不是施与者,真要在交媾中猝死了,男方对女方是否具有不适宜交媾的体征状况知不知情的条件也仅仅是判断属于谋杀还是误杀的依据,而不能把女性死者作为自杀处理。
痛苦程度,这个应该是典型的痛并快乐着,性福到死,不过因交媾诱发心脏病、血栓等发病时还是相当难受的。
死亡时间,如果算上交媾的时间,就太不好判断了,仅算发病致死的时间则一般不超过十数分钟。★★★☆
方法难易度,要达到这个方法的自杀条件很难,而且成不成还要看运气。★☆
死后形象,裸着也就裸着吧,死后谁还计较呢。★★★★
2009年9月1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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