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为了忘却的纪念(一)

在遗忘之前留下一点痕迹。

2002年7月31日-2003年2月14日,6个月又15天 or 14天——不计算那个情人节。
我已记不得这几个日子好几年,今天在看一本YD的泡妞小说时它们却突然的从不知名的角落冒出。想想,打算写点东西聊以记之,毕竟它代表着我生活中难得的一点波澜。
当初也不是没写过,不过以我对某妞的了解,想来那些纸片早已进了垃圾堆化为飞灰,而现在,我写下,记给自己。

所谓的初恋,现在留下得物证仅剩下相册里泛黄的两张小loli照片,其它——没有其它。
回想当年,自己还真是傻得不行,所作所为根本就不是一个“傻小子”能概括的了的,那时那样本不可能泡到妞,而我晚了半年才领到好人卡已经该祭天祭地祭祖宗念无量寿佛了。毕竟,本人面子不是玉树临风(有点丑),里子不是才高八斗(有点傻),更没套上好运冲天散发王霸之气的主角模板,领盒饭才是合理的设定归宿吧。

可惜当时不自知,更可惜的是现在我已知不知,却不知如何使知之,泡妞的手艺相比当年反倒有了极大退步,毕竟,那时虽然很二,但还敢撕掉脸皮一往无前,而现在只能仰天长叹,徒呼奈何。

平心而论,某妞还是挺对我的眼的——第一青春总是美丽的,第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现在已经说不清是她的形象塑造出了我的异性偏好还是因为我的异性偏好才选择了她。但显然,这种对眼不是双向的,不然我也不能在这里发骚——早去谈谈情做做爱了。如果某妞真的对我眼了,那也是她一时头脑发热、神智不清、眼睛长毛,终究会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改邪归正、弃吾如草屐,而她也正是这么做的,再次证明了我现在的睿智及当初某妞的远大目光。当初那6个月又14天实在是某妞犯下的一个美丽错误,不过总算有个不太差的结局:某妞回归征途,而我也终于开了窍,不再一如既往的二,还留下了6个月又14天的美丽回忆——虽然现在已记不得都有哪些美事。

感觉现在写这东西就犹如在旷野中裸奔,在享受暴露的禁忌快感时又不虞有人发现的尴尬。可以发出“风吹小jj好凉爽啊”的感叹而不怕被人看到自己的本钱而大加鄙视,实在是安全的很呐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些波澜已过去好多年,聊记几笔,为了忘却的纪念,刻下走过的痕迹,躲到角落里去画圈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